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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曼琪:依宪依法确立具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

日期: 2021-03-30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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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天(30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议案。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律师表示,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依宪依法确立具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律师


陈曼琪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311决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总结了香港回归二十四年的经验,回应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确保香港民主健康发展、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迫切需要,在香港凝聚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和单一制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坚持爱国者治港、严格遵守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行政主导和坚持融入国家大发展的“一国两制”核心价值。


陈曼琪续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按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最终达至普选目标,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具体细节只列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方式,早已说明香港选举制度和办法,必须在香港宪制秩序下渐进式平稳健康发展,遇有选举漏洞必须有自我修正完善的能力和机制。基本法是一本活的宪制性法律,香港选举制度亦必须跟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而随时代步伐发展和完善。


陈曼琪还表示,是次修订后的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更具广泛代表性和时代性,兼顾了国家和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又能反映香港各阶层均衡参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是将 “一国两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面聚焦在“爱国者治港”的必然要求。


陈曼琪强调,香港回归二十四年,是适当时候依宪依法确立具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


编辑:邸倩

校对:莫洁莹

监制:连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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