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余国春:人大常委会修订案具有不可挑战的宪制地位

日期: 2021-03-30 来源: 紫荆
字号:

f801fd8649cc9caaea6ca68e9ecd52f5.jpg


|余国春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案,顺利完成了“决定+修法”,堵住了困扰香港已久的选举制度漏洞,建立起了具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选举制度,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并确保“一国两制”沿著正确方向发展,保持香港特区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为香港的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制度保障。人大常委会的修订案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符合香港整体利益,是对“3·11决定”精神作出的具体化、细致化的落实,具有不可挑战的宪制地位和坚实的民意基础,我本人坚决拥护,全力支持。


人大“3·11决定”建基于香港主流民意,广泛吸纳各界智慧,不断凝聚社会共识,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建立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夯实了民意基础。本月中,中央有关部门来港举行了六十多场座谈会,积极广泛听取香港各界对完善选举制度的意见,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确保最大程度保障广大港人行使民主权利。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了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彰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坚定决心和共同意志,理所当然受到本港主流社会和大多数市民的欢迎和支持。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


编辑:李博扬

校对:邸   倩

监制:连振海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余国春:人大常委会修订案具有不可挑战的宪制地位
紫荆杂志
影响有影响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