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赤琰
行政主导是政府稳定的基石,否则行政机构所提出来的立法与政策在立法会过不了关,行政也就无可作为。
就以英美的政制为例,英国的政制由行政主导立法是常态。因为国会选举取得多数议席的政党有组织内阁的权力,而这个内阁便是行政机构,其阁员由执政党的领导层出任,内阁通过其国会的多数,要通过立法与政策也就不在话下。
美国政制规定总统(行政首长)由全国选举产生,其民意基础远比国会大,何况国会又分成众议院与参议院。前者由全国435个选区投票产生,即共有435名众议员。后者由全国五十州每州两个议席共100个议席代表五十州的利益。由此说来,众议院也好,参议院也好,其民意基础是无法和总统比的。再加上参众两院分开投票,两院都要有三分之二的多数才能阻止总统的立法提案,一难也。加上总统出自民主党也好,共和党也好,两党势均力敌,很难出现一党控制参众两院多数(目前总统是民主党的拜登,参众两院也由民主党控制,比较少有),总统要主导立法也难变成常态了。
根本上改变议会乱象
由此可见,英美政制设计,是要确保行政主导立法,不这样的话,行政也就根本无法运作,政治也就无法稳定。
香港的反对派之所以能成功破坏行政主导,正是因为他们看到只要在立法会内用尽办法阻挠政府施政,他们便可反转来主导行政,也就因此做到了变相的夺权。自1997年回归以来,政府几乎所有重大立法或政策都在立法会遇到阻挠,跟著政治与社会全面动乱,要想挽救这种局面,想法在政制上确保行政主导立法的政制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显然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看清了问题所在,针对特区的选举制度进行完善,在其通过的「决定」中,提出了完善有三大要点:第一、有关特首选举方面,由选举委员会负责提名和选出特首,确保候选人必须是「爱国者」,以贯彻「爱国者治港」;第二、有关完善立法会选举,也由选委会负责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也要求候选人必须符合「爱国者」的要求;第三、「决定」也对立法会组成作出完善,由原来的两类议员(即功能组别与地区直选两种议席),改成三类,即地区直选议员、功能组别议员和选委会选出的部分议员。在这三类议席中,原有的地区直选议席交由地区选举一人一票产生办法不变外,原有的40席(包括超级选区产生的5名议席与地区直选议员35席)将会改变。根据决定规定,立法会议员增至每届90人,至于三类议席的分配比例如何?中央派员听取香港各界人士对有关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意见后,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再由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在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二内列明。
民意基础更广泛更均衡
就由「决定」作出的说明,与其拟定的完善原则来看,最重大的完善有见于选举委员会所被赋予的新任务,包括确保「爱国者治港」,特首与立法会议员的爱国审查这一关确保后,今后的行政主导立法的政制实践便能确保无误。过去二十多年立法会所见到的乱象也势必会得到改善,过去的乱象出于议员中存在主权分裂主义者、反中乱港分子,因此他们在议会内的行为严重违反《议事规则》,像议会内打斗、「拉布」、想尽办法阻挠重大议案、瘫痪政府运作等,都是出于他们志在破坏,不在服务。只要换上「爱国者」,这种恶劣的行为当可预期得到消除。
其次,选委会委员由原有的1200名扩充到1500名,原有产生委员的界别也会作出完善,就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港澳办及中联办在港举办六十多场座谈会中,可以看到大家围绕著「爱国」要求,纷纷提出了建议,有反中乱港团体也多被点名,并建议取消他们的委员资格。反之,不少爱国团体被忽视的,也多被提名,相信中央在听取港人建议后,当会在其稍后人大常委会修改的附件中有所规定。
这种透过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的方式完善选举制度,对于今后的政制安定也会有很大的助益,因为这次完善选制体现民意基础当会更广泛、更均衡、更全面,过去一面倒向个人的权利与竞争原则,对于更具民意的利益团体、文化团体等,都被边缘化,才因此出现个人主义太突出、太霸道,个人为所欲为的风气太狂妄。今次强调重视民意团体的完善选制,对于「一国两制」有很大的稳定作用。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华人学术网络成员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