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英国人韦彦德近日大放厥词,说「倘香港法治受损,便会停止提名英国法官参加香港终审」,因为「感到英国法官对香港人负有责任」。英国法官对香港人有什么责任?韦彦德懂不懂司法主权?香港的法官是否亦可对英国人的事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韦彦德的说法反映了英国人包括所谓「精英阶层」,还未从殖民迷梦中醒来,他们还以为香港尚未回归,以为香港仍然是1997年前的香港。然而,英国人必须醒了,香港的主权从来属于中国,只是在19世纪时英国殖民者悍然夺走香港,但中国政府从来都不承认三条不平等条约,英国殖民者一直都是非法霸占香港。
「司法讹诈」起不了作用
1980年代,中英谈判商定香港回归安排时,中国政府为了照顾普通法的传承及令港人更易适应,故特容许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设立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安排。英国有份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第三大段是这样写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但请韦彦德注意,这里写法是「根据需要邀请」(英文原文是as required invite judges),而且邀请的是「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from other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由此可见,是否「邀请」是「根据需要」,邀请的主动权在香港,而且也不一定要请英国的法官,全球「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多的是。
中央出台落实香港国安法,如今又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合宪合法,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机制,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英国根本无权置喙。韦彦德的「司法讹诈」起不了作用,只能徒显英国殖民者的丑陋嘴脸,以及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内政的横蛮霸道。
同样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国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便理性开明多了。岑耀信在《泰晤士报》撰文指出:「有人要求英国法官辞任终院是政治杯葛行动,法官不宜加入。」 他表明自己会继续为港人服务,并以港人利益、而非英国政客的意愿为依归。
岑耀信更表示,要求英国法官辞任的人,未能分清民主和法治,指香港在英国殖民治下从来没有民主,但法治一直存在。岑耀信表明,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亦从无干预香港司法独立。香港国安法有保障人权自由的条文,保证这些条文得以落实的最好方法,就是司法独立,英国至少可以做到的,就是避免损害香港司法独立。岑耀信的文章,正是对韦彦德破坏香港司法独立的最有力回击。
活在「日不落帝国」梦中
回说韦彦德的厥词,特区政府应义正辞严地反驳,并开始「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以免英国那些满脑殖民思想的法官们有个错觉:「没了我们,香港的司法制度将崩溃!」香港已回归祖国24 年,一切运作顺畅。香港良好法治的国际声誉,不是寄托在有多少英国法官身上,而是港人在祖国的支持下努力打拚出来的。
二战后,英国国力江河日下,今非昔比,英国那些殖民思想浓厚的法官们,还以为自己活在「日不落帝国」里审案、活在梦中,法庭是不相信梦呓的﹗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