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中央官员由3月15日起连续3天在港举行逾60多场座谈会。
继3月11日全国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完善」)决定后,中央官员由3月15日起来港,在3天举行逾60多场座谈会,及安排主动探访,来吸纳香港各界民意。笔者抛砖引玉,提出4点建议:
一 今天的区议会泛政治化,应取消区议员互选选委会委员:现时区议员可以互选117 席进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以今天各区区议会的辱警仇中的表现看,区议会应回归其初心,即是作为特区政府地区事务的咨询机构,不宜再涉足行政长官选委会。 这些腾出来的席位可以由全国政协补上。
二 由选委会负责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是合理进步安排。有利于立法会结构,有利于改善政府管治。笔者注意到今次中央提出的「完善」安排有点「议行合一」的况味,行政长官由选委会产生,若立法会内有较多议席也由选委会产生,两者有了共同的选民基础,这有助行政和立法改善关系,增强协作,令香港日后可以摆脱政争不息,立法会成了施政拦路虎的窘境。故笔者支持由选委会选出40席立法会议席,让选委会组别议员占日后立法会议席近半。
三 增加选委会第五届别有利于香港发展。现时选委会有四大界别,实践证明在爱国、商界及揽炒派各据一方的情况下,商界有造王的能力,这对解决香港深层次问题没有好处。因为一旦要解决这些问题,便一定触及既得利益豪门集团。若能多一个组别,由全国性在港团体代表来出任,让具全国性视野的选委有份选出香港行政长官,能令行政长官候选人有政治凭藉去中和商界的影响力。
四 立法会议席多了,但日后的立法会议员必须保证流会次数会少了。否则议员愈多,流会愈盛,这是有违中央完善选举制度的初衷的,也辜负了中央的一片苦心。而且,立法会议员开会本是应有之义。当然,日后少了揽炒派议员「废嗡」,应会令更多议员愿意乖乖坐在会议厅。
总而言之,今次「完善」后,只要在未来12个月由逾20条本地法律修改至举行3场重要选举,不会出现「甩辘」;香港由乱入治,立法会回复正常运作,行政立法关系改善,指日可待。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