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社联陶桂英:「爱国者治港」是不证自明的硬道理
文/陶桂英
「爱国者治港」背后的逻辑是不证自明的。试想一下,一间公司的董事局,会否委任一位不爱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联同其他竞争者敌意收购自己公司的人出任CEO?一所学校的法团校董会,会否委任一位不爱学校、破坏学校秩序、损害学校声誉的人出任校长?同样道理,香港作为国家的一部份,实行「一国两制」,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中央怎可能接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香港法治与秩序、勾结外国势力制裁中央官员的揽炒派政客参与香港的治理?背后的道理同样是不证自明的,也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事实上,已故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先生曾强调,「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然而,回归以来,在揽炒派的扭曲及错误诠释下,部份港人被误导以为「港人治港」就是让香港人来治理香港,忽略了邓小平先生是指以「爱国的香港人」来治理香港的初衷与原意。此外,回归以来,揽炒派亦错误地把「高度自治」扭曲成「完全自治」,刻意淡化中央在香港事务上的总体角色、主导角色、最终角色,误导市民大众,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误解,同样不利于社会政治的稳定。
平心而论,中央纵然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但中央过去对香港揽炒派的包容度是非常高的。回归24年来,揽炒派长期提出违反国家政治体制和宪法的政治纲领,勾结境外势力抹黑中央和特区政府,宣扬鼓吹极端分离主义的主张,破坏社会法治和秩序,甚至与境外的分裂国家势力相互支援,最终迫得中央忍无可忍,于2020年主动出招制定港区国安法,并且于今年提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人大议案,难道还不算是仁至义尽吗?试问一下,有哪一间公司、哪一所学校,能够容忍自己的员工或教职员,在24年来不断破坏公司或学校的规矩和秩序,在外败坏公司或学校的声誉,出卖公司或学校的利益?没有任何公司或学校能够忍受这样的员工24年的。中央容忍至今,时至今日才出招,揽炒派终于玩火自焚,还有什么好埋怨的?
「爱国者治港」是天经地义的政治原则,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只会对香港繁荣稳定有更大的保障,「一国两制」更行稳致远。正如一间公司的规章或架构出了问题,或聘请了「食碗面反碗底」的管理人员,当公司把规章和架构完善了,把「拖后腿」的人员炒掉了,只会对提升公司的效益更有帮助,所有真正视公司为家、重视公司利益的员工都理应、也必然支持拨乱反正的决定!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新界社团联会副会长
编辑: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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