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浩贤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下午在北京闭幕,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对香港选举制度做出了完善,以确保爱国者治港,真正为香港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是中央在充分咨询及了解多方意见前提下,正式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完善规范定下框架、为爱国者治港规范订定明确的全盘设计。
笔者对爱国者治港进行了深入思考,发现这个概念有两个核心价值体现。爱国者治港,也包括爱国者治澳,核心要义明确爱国准则是:对国家宪法要尊重,对「一国两制」要效忠,对中央主导权要支持,对选举制度要坚定维护。另一个核心是治理水平,是作为爱国者在参与政府治理及社会发展过程中能力、水准及实施都要有更高的要求。爱国与治理能力要同时体现在对领会「一国两制」事业的要义及香港事务的充分认识上,要显示出政治立场坚定、坚守原则以及高超的社会工作能力和凝聚共识、良政善治的本领。必须是这样高标准要求下的爱国者参与到管治团队中,才能实践社会大团结和真正的人心回归。
在全面分析爱国、爱国者及治理水平这几方面的要求后,笔者总结出六句话来阐述爱国立场与治理责任的相互关系:
1. 爱国是基本原则,爱国者能力更体现价值;
2. 爱国为最低要求,爱国者肩负更高的担当;
3. 爱国要参与历练,爱国者彰显社会尽责任;
4. 爱国需关心时政,爱国者参与政府共献策;
5. 爱国善团结力量,爱国者改善民生谋福址;
6. 爱国更勇于行动,爱国者需身体力行实践。
港澳特区政权架构中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爱国是最首要、最基本的要求,此外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须在能力价值、责任担当、奉献社会、参政建策、了解基层、身体力行各个方面体现出定分止争及懂法善治的能力。在爱国标准及政治立场上不应以传统的二分法划线,简单区分建制派与反对派也不适合未来的政治生态平衡。未来参与特区管治的应该都是能恢复疫后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善政、了解社情民意、改善民生施政的「建设派」。每一个参与者的身份都是爱国者、同时亦是建设者。这个双重身份要求既应该有保障好国家安全、保障好宪法及基本法推动的爱国者及治理者,也应该有汇聚好特区经济发展力量、稳定好社会民生就业、协助好青少年参与湾区建设、建设好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十四五」规划的爱国者及治理者。
深入解读爱国者,将要面对一个现实的政治问题。当越来越多的人以爱国者自居,更多政治人物宣称自己是爱国者时,不尽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详细了解、辨析这些人是否真正认识到爱国者的核心含义。谁只是口头上的爱国者,谁才是有承担的爱国者?谁是有管治能力的爱国者,谁是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爱国者,谁是积极为政府施政出谋献策的爱国者?爱国与治理两个标准必须同时符合。当下正是香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在动荡中寻求重生,澳门要突破一业独大寻求多元发展谋划之时,笔者深信,港澳特区未来发展真正需要的是,除了有爱国忠诚更有能力、懂协商、善沟通及有水准的人士,只有把爱国与治理两个核心同步处理好,方可结束政治争拗的社会乱象,方可确保港澳特区持续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澳门爱国教育青年协会理事长、贵州省政协委员
编辑: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