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芷渊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涉港的焦点落在《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预料将在明天闭幕的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
修改相关制度的思路,其实是以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及增加赋权为核心,调整选委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之后由香港特区政府修改本地有关法律。
其实早在香港回归初期,选委会在立法会产生过程中就扮演着一定的角色。1998年香港首届立法会选举,有10席是由选举委员会选出;2000年改为6席;2004年起则全面取消。有人说,现在选委会被重新委以重任,从政制角度来说是「走回头路」,但事实是,近年香港发生的社会乱局,揭示了现行机制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中央提出以「决定+修法」的方式来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实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扩充选委会的规模和职能;在新形势下,为相关选举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以达到「爱国者治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及维护宪制秩序。
政治体制问题从来都是中央事权,中央有权有责修改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而「爱国者治港」更非新鲜事物。邓小平先生早在1980年代就指出,「港人治港」的界限及标准,就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1997年后管理香港的人「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爱国者,也就是爱祖国、爱香港的人」。
「爱国者治港」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必须强调「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读懂的人应该明白,「爱国者」不是唯唯诺诺、形同虚设的「橡皮图章」,「反中乱港者」也不代表全部「泛民人士」。中央要打击的是瘫痪施政、「揽炒」香港的「反中乱港者」、社会发展的绊脚石。香港需要的是贤能的「爱国爱港者」,有大刀阔斧改革的魄力和能力、能带领香港走出困局、让这个城市重新出发的政治人才。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月底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专题研讨会上提到,「站在爱国者对立面的是那些少数反中乱港分子」。由此可见,中央判定香港社会绝大多数中国公民是爱国的,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拥护国家主权和认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性。如何在此基础上,为香港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解决各种深层次问题,是刻不容缓的事。
过去几年,香港「受伤」了,「疗伤」的同时,更需要为日后的「健康」打好基础。港人应该务实看待眼前的现实,而完善相关选举制度,只是「疗伤」的第一步、香港社会重新出发的新起点。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凤凰卫视高级记者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