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丽芳
过去揽炒派议员不断挑战国家主权。资料图
从回归以来,不少人说着基本法赋予香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大家要记紧「高度自治」还是在「一国两制」底下,先有「国」才有两制,国家负责香港的主要官员任命、国防(包括国家安全)及对外事务(即外交)。既然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国家所赋予,由「爱国者」治港是理所当然的事。
回归以来,不少政客曲解「高度自治」及「一国两制」,妖言惑众,在社会混淆视听,借此来散播分离主义、「港独」甚至散播仇恨自己国家的种子,这些坏思想不断在社会滋长。经历了黑暴一而再、再而三对香港社会造成的重创与撕裂,是时候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回归初心,给港人好好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港人治港」。
近日笔者和小朋友温习常识,课本把「港人治港」翻译为「Hong Kong people ruling Hong Kong」(这也是长久以来用的翻译) 和朋友谈起这个概念,他找到80年代的「港人治港」翻译,原来是「Hong Kong people running Hong Kong」,笔者认为80年代的翻译更为合理。因为我们的主要官员还是中央任命的,严格来说不是「rule」。由于国家为香港负责多项事务,所以我们只是「高度自治」,至于何谓「高度」,虽然人人的感受不同,但肯定要先尊重国家主权,而不是勾结外国势力去影响国家安全,因此,「爱国者治港」合情合理,要治好香港,就先踢走可怕的叛国者。
近日社会有声音认为区议员不属「治港者」,不能要求他们「爱国」,这根本是谬误。区议员是政府体制的重要部分,肩负聆听市民、向政府反映意见、服务社区等角色,这些东西连小学课本都有教,区议员们没可能不知道作为「区代表」,正正就是「治港」的一部分。其实不单单是区议员,笔者认为所有公务员,尤其是AO 及EO 都应该要附合「爱国者治港」的定义,因为他们是特区行政的执行者,必须效忠国家,尊重国家主权,把正确的「爱国者治港」概念在社会在宣传。
至于有说「爱国者」没有很清晰的定义,没有清晰的定义,不等于没有任何定义,有些底线是十分清晰,是不能胡作非为的。早在80年代,国家表明爱国者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要求「爱国者治港」也是符合政治伦理。
香港人真的反思一下,为何今天要订立更清晰的红线? 这就是多年来太多人故意不尊重「一国两制」,不停挑战国家主权,河水一次又一次侵犯井水,恣意妄为把「香港人」的概念吹捧得太大,大到和「中国人」概念对立。逼得国家不得不为「爱国者治港」作出定义 ---是「爱国的港人治港」。
邓小平先生说过爱国者不一定是信奉社会主义、他们可以信奉资本主义、甚至其他主义,因此,爱国者还是多元思想。加上人人都「爱国」的感觉、表现及优次不同,「爱国者治港」没有影响香港的多元化,市民仍然可以在尊重国家及人民的基础上,在合法合情合理情况下,以正常及合法渠道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及意见。「爱国者治港」无损香港的「高度自治」,没有和「港人治港」有所抵触,只是对治港者的政治伦理作出更清晰的界定。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菁英会副主席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