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敏康
「爱国者治港」这个概念,香港人一定不会陌生。早在1980年代中英谈判期间,邓小平就已经一再提出「要由爱国者治港」的主张。为什么要由爱国者治港?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香港回归前,与内地本来就是「两制」;香港回归后,是在「一国」之内实行「两制」。这个时候的「两制」有了一个大前提,那就是香港要由爱国者治港,就是邓小平讲的治港者「必须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换句话说,分裂分子或「港独」分子不能成为治港者。令人遗憾的是,邓小平的这个主张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相应的制度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建制机构被「黄丝」、分裂分子、「港独」分子大量侵蚀;导致「非法占中」「修例风波」的爆发。这些情况存在,迫使中央出手,先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标准的。随后又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强调公职人员必须效忠,「港独」者不能担任公职。
治港根本原则
现在重提「爱国者治港」,说明回归二十多年来的香港必须拨乱反正,回归初心。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进一步提出「爱国者治港」,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将「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具体为三个方面:第一,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第三,爱国者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而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就要完善相关制度:第一是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第二是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第三是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第四是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第五是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清华大学王振民教授认为,「爱国者治港」是习近平主席在对「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二十多年来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一理论、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升华,上升到「根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行动指导意义。笔者完全同意这种说法,并认为夏宝龙主任的讲话是对「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的具体化,具有实操性。
既然是根本原则,港府就应该严格贯彻之。规定公职人员宣誓效忠是一个重要步骤,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也是重要一面,但更应该改变观念,大胆启用新香港人。香港700多万人口中,来自内地的新移民超过40%。他们是「新香港人」,他们奋斗在香港的各行各业,已成为香港建设的中流砥柱。
「新香港人」应成为管治的中坚力量
笔者早在2016年就提出「新香港人」的概念。新香港人应该是指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并确认香港回归后(有作者将这段时间界定为「回归转型期」),从世界各地来港定居者(尤其是具有内地背景的人士)。如果按此标准进行人口统计,香港大约有200万新香港人,占香港700万人口约三成。
用「回归转型期」这根标杆去划分出新香港人,可能是为了点出回归转型期间形成的新香港人可能具有一些新的共同特点:第一,他们多数来自内地或从西方留学归来,几乎没有经受殖民影响,主人感意识较强;第二,他们具有全球视野,相对理性和包容,对中西文化接受性较强;第三,他们因其人生经验,对政治斗争耳濡目染,对极端政治比较反感;第四,他们尊重和守护香港核心价值观,视自己为香港人、也是中国人;第五,他们比较能够与时俱进,敢于迎接新的挑战。
虽然,新香港人的特点也可能从本土香港人、或早期香港人身上找到,但可能无法形成一个群体的共性;尤其是新香港人的这些共性与视内地人为「蝗虫」、一味去大陆化的「本土人士」(其实他们中的有些人也并非土生土长)形成了鲜明对比。应该说,新香港人的这些共性,也为他们即将成为香港新的政治力量奠定良好的基础。令人遗憾的是,香港回归二十多年来,港府在选拔新香港人担任公职方面几乎无所作为,值得深刻反思。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顾问
来源:香港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