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身为英国人的新任香港大律公会主席夏博义,视香港国安法为威胁,攻击香港国安委员会及驻港国安公署,不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政地位,叫嚣要修改国安法。夏博义滥用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身份,颠倒是非诋毁国安法,难怪港澳办发声明批评:「夏博义意欲何为?」
在港澳办和中联办发表声明批评他之后,夏博义仍不幡然悔悟、改弦易辙,继续对「黄媒」大放厥词,说自己或许会「撞墙」,但仍然会继续要求修改香港国安法。夏博义在反中乱港的邪路越走越远,难道他真的以为,他英国人的身份、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身份就高人一等,可凌驾于国安法之上?
夏博义对内地的敌视仇视,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据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忆述:「夏博义被称为『人权大状』,最著名莫过于他在1995年创办并担任主席的『香港人权监察』,该组织打着促进人权的幌子,引起公众对政府政策和国安立法的忧虑。翻查资料,还会发现『香港人权监察』长期收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拨款,24年间合共1,500多万港元,后者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美国国会的年度财政拨款。如果属实的话,就相当耐人寻味了,如果有香港组织收取来自外国政府的金钱,无论如何都必须接受审查,尤其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明里暗里的乱港角色。」
英国政府近日大幅修订国安法律,以遏制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2018年有英国男子涉嫌在网上唆使攻击乔治王子,被重判终身监禁。英国不遗余力捍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以至价值观,可见依法保障国家安全、国家尊严是国际惯例。日前,英国政客不惜冒犯干预司法的「天条」,令御用大状佩里不能来港担任黎智英案的主控,夏博义连哼也没有哼一声。为何夏博义不呼吁英国政府修改有关国安的法例,不关注吓佩里的人权?
夏博义对其祖家是一套标准,对香港又是一套标准,这是赤裸裸的双标。由夏博义去带领香港大律师公会,能为香港的大律师谋福祉吗?抑或只会令公会进一步滑向反中乱港的不归路?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