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议会选举在黑暴期间举行,全港18区的区议会几乎全被揽炒派操控。2020年整年区议会乱象数之不绝,未能正常有效地发挥地区组织应有的作用。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接受传媒专访时指出,现时区议会严重政治化,已完全走歪了路,更危及国家安全,未来区议会、区议员的职能和角色,必须全面检讨和修正。
至于检讨的方向,陈曼琪认为,过往本地法律存在缺口,但现时有法可依,香港国安法要求区议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国香港特区,若有区议员拒绝宣誓拥护效忠,可被褫夺资格,之后进行补选,甚至取消选举,全部直接委任。若然区议会最终未能回复正轨,可能会被取缔。
新一届区议会去年甫上任,部分揽炒派区议员已在会议高姿态唱港独歌、张贴港独文宣。整整一年间,多区区议会阻挠地区团体和小型工程拨款,甚至扰乱政府官员落区开会,在新冠疫情的抗疫工作上,揽炒派区议员不但无所作为,更肆意抹黑政府的抗疫工作。部分区议员亦有参与黑暴活动,身负袭击、暴动、非法集结等罪名。
然而,对于区议会这一年多以来的乱局,政府似乎无计可施,至今才着手研究修改《宣誓及声明条例》及《区议会条例》等法例,将区议员加入作为宣誓对象,并厘定区议员违誓的后果和机制,但草案迟迟未有面世,社会亦有声音表示,如何监誓仍是个问号,亦担心修例后仍未能正式确立公职人员定义。陈曼琪就指出,最折衷的方案,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香港国安法第6条,对区议员宣誓作出清晰的法律解释或决定。
香港国安法第6条适用于区议员
陈曼琪指出,香港国安法第6条已表明,香港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国香港特区。区议员肯定属于公职人员,故此必须宣誓及签署拥护和效忠,而香港国安法虽然无追溯力,但是区议员的就任、履职属于连续性行为,所以法例是涵盖并适用。
至于宣誓的形式、内容,何谓违反宣誓,违反宣誓有何后果,她指出,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或者以决定的形式去做,犹如去年11月11日对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如出一辙,并可褫夺不合适区议员的资格,譬如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主权、主动寻求外国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等,一经认定,便即时可被褫夺议员资格。
对于有部分区议员指,只会宣誓效忠香港特区,但拒绝效忠中国,或者只拥护基本法,不拥护国家《宪法》,她坦言,此举已经等同拒绝承认国家主权,在法律逻辑上都应被褫夺议员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决定区议会补选或委任
陈曼琪认为一旦区议员资格被取消,全国人大常会委有权决定区议会补选抑或委任,可以是补选加委任的混合制,亦可能取消选举变做全委任。最重要是要让区议会返回“一国两制”的设计初心,即是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和安全,维持本港繁荣稳定,让民主进程按实际情况循序渐进。
陈曼琪表示,区议会只是一个咨询性的区域组织,负责向政府提供地区上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意见。这些揽炒派议员现在将区议会当成了政治性组织,已经完全超出了区议会原有职能,用作挑战政府管治权,甚至抗拒国家行使主权的工具。区议会若政治化,职能便会与立法会无异,那么区议会其实可以被取缔。
特首选委会组成部分可因应社会情况增删
下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2022年)举行,特首选委会亦将要进行选举。现时1,200名特首选委议席中,区议员占了117个议席。陈曼琪个人认为,为了保障国家安全,防止特首选举被港独分子或境外势力干涉,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行使其职权,修正特首选委会的组成部分,包括可删除这117个特首选委议席。
她解释,现时1,200名特首选委包括四大界别,不排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来会有所增删:“其实都需要因应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相配合,有可能大改变或小改变。我建议可以考虑加入全国政协,或者协助香港人融入大湾区的实践者,甚至可以加入妇女界别。”
陈曼琪亦强调,特首选委会将来是否改组,亦要取决于特首产生办法有无改变,因基本法第45条指明,特首可由协商或选举产生。
陈曼琪指,现时区议会由选举产生,不代表未来要遵循,可以改为全部委任。(中通社)
区议会监管极度不足 促18区订立统一议会常规
根据《区议会条例》第68条,区议会可订立议会常规,以监察区议员,譬如开会守则、利益申报,以及违规的罚则等。但现时全港18区区议会的议会常规并不统一,犹如“各处乡村各处例”,各自为政。陈曼琪指出,这对区议员的监管存在极大漏洞,难以规管区议员行为,促请统一议会常规。
陈曼琪指出,现时议会常规中,主要有8大利益申报,其中有3类申报,她认为18区区议会必须统一,包括“财政赞助”、“海外访问”,以及“其他可供申报利益”,亦要严格订明没有申报利益的罚则,以防区议员收受外国政治利益,成为国家安全的缺口。
来源:坚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