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两办日前发声明严厉谴责夏博义。
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两办」)在1月29日发表声明,严厉谴责新当选的香港大律公会主席夏博义。港澳办的声明只有600 多字,中联办的则有1200 多字,两者都用上非常严厉的措辞,其火力之猛,关心港局的朋友,不容忽视。香港大律师公会衮衮诸公更不容忽视。
因为此事关系到日后大律师公会能否继续享有今天由法律赋与的权力,具体而言,便是颁发大律师执业证书(practising certificate)的权力。这是一项由香港法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赋与的权力,没有这执业证书,香港的大律师便不能执业,而这权力由香港大律师公会 独享(详见下文)。 中联办的声明在批评大律师公会在「修例风波期间,沦为纵暴煽暴的政治工具」之后,有这样一句「人们不禁要问,照这样下去,大律师公会还能承担起法律赋予其的责任吗?」。这句话可圈可点,意味深长。
再细看上述法例,在其第30 节(a)内列明:「执委会可以其绝对酌情决定权及其认为必需的条件,准许在任何时间根据本款申请执业证书,」而该法例的释义内便列明:「执委会 (Bar Council)指大律师公会的执行委员会」,而夏博义正正是新当选的执委会主席。举凡以大律师公会名义发出的声明皆由执委会通过,而中联办的声明则批评「过去三年来,该会在事关『一国两制』、事关香港特区重大宪制性法律问题上,常有失法律专业人士应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再联系到上述那句「照这样下去,大律师公会还能承担起法律赋予其的责任吗?」香港特区政府会否在日后修例,裭夺大律师公会执委会这个独享的权力呢?
法例其实更赋与执委会更大权力,那便是:执业证书是一年期的,即是说执委会每年都可以决定你这位大律师能否继续执业,而执委会是有「绝对酌情权」(absolute discretion)的。这项设计的原意应是赋与大律公会对其会员的专业操守可以每年一检。但当大律师公会蜕变成政治团体时,而执委会又手执各大律师专业资格的生杀大权及绝对酌情权,个别大律师纵有微言或异议,又如何发声?这是有客观事实佐证的,香港不乏爱国爱港的大律师,但过去3年来,大律师公会日趋政治化,却没有一个别大律师(会员)站出来高调反驳大律师公会,予人观感是:全香港大律师都倾向揽炒派,全香港大律师都是敌视中央政府和《香港国安法》,但这是实情吗?爱国爱港大律师受到执委会的「隐性政治打压」,香港水不扬波,但中央洞若观火。
在「两办」声明后,夏博义回复媒体指,「这是对大律师公会非常严重及不公的攻击,他要咨询其专业的同事才作完整回应。但可以立即说明的是大律师公会非由政客主持,而是由一群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为香港法律制度及港人的利益而办事,任何相反的说法都不是真确。」看来夏博义还未细味出「两办」声明的严重性。
执笔之时,黄媒刚刊出夏博义的专访,夏继续批评《香港国安法》,还着重批评其中的第14和60条。这 2 条内容如下:
第14条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并在列出3大职责后有这一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
第60条的原文则为:「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持有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上述2条条款的原意,相信是不希望香港的国安工作受到干扰。「国家安全」在夏博义所崇尚的英美国家,其实同样具有凌驾性及不受干扰(不信,看看斯诺登如何说)。为何到了我国,夏便采取双重标准?
夏博义虽然能在接受访问时说广东话,但他未真正融入香港社会,未真正明白香港回归以来的宪制秩序。从他接受黄媒的专访来看,夏似乎没有细看「两办」声明。笔者亦预期以这批黄大状的一贯睥睨一切,鄙视内地的作风,他们不会相信「两办」会有甚么后续大动作。倘真如此,笔者劝夏及一众新任大律师公会执委们留意去年(2020年)郭荣铿事件的时序:
13/4「两办」破天荒一起发声明,砲轰郭荣铿纵容「拉布」,令立法会停摆,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17/4 郭荣铿在立法会内以「教我点主持会议,悭D喇」来回应「两办」。
11/11郭荣铿等4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即时裭夺立法会议员资格。郭荣铿旋即宣布退出政坛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但若一个依法独享重要权力的香港专业团体及其主席,不谙历史,不明白香港的宪政秩序,后果会很严重。诚如中联办声明末段所云:「我们绝不允许一些政棍和团体披着『专业』外衣从事乱港祸港行径。」,而声明最后几句则是:「历史已多次证明,凡逆大势而行,必将走向绝路。」夏是否正在带着大律师公会「走向绝路」?笔者相信答案已写在墙上。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