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日前表示,本港行政长官可由协商产生,社会各界对此有不同声音,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陈曼琪接受采访时表示,特首由甚么办法产生,最重要是看「一国两制」的初心,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亦要保障香港繁荣稳定,要循序渐进地进行民主发展,但不代表一成不变。她强调,香港近年不断被外国利用作为干预中国内政的工具,香港要反思未来政制要如何走。
林郑、陈智思认为特首选举产生更有效益
梁振英指特首可由协商产生,不须修改《基本法》。(中通社)
行政长官可由协商产生的说法一出,社会各界众说纷纭。特首林郑月娥明言,如特首由协商产生,须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又指历任特首均由选举产生,自己亦曾推动政改,认为特首以选举产生较协商更有效益。
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指,由选举产生的特首认受性更大,更有效施政,故不应轻易改变方式;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亦表示,《基本法》有提及特首可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但本港历届特首均由选举产生,不认为有需要改变。
陈曼琪:选举产生特首不是唯一方法
陈曼琪表示,全国人大委会对香港政制发展作决定,只需将决定纳入《基本法》附件一。(资料图片)
陈曼琪就认为,法律上已表明,选举选出特首从来不是唯一方法。她续指,有人说由选举产生特首较好,但其实协商产生特首也有不少好处,不能排除这一点。至于未来特首应由哪个方法产生,她认为,最重要是看「一国两制」的初心和原则:「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亦要保障香港繁荣稳定,要循序渐进地进行,更要发展适合香港民主发展的路。」因应实际情况,循序渐进,但不代表一成不变,所以才有选举或协商两个选择。
戴耀廷透过选举图夺香港管治权
近年不少如戴耀廷(图)的反中乱港分子意图颠覆政权,香港要反思政制之路要如何走。(中通社)
陈曼琪指出,最近有不少反对派人士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被捕,当中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公开夺取政权十部曲,更已表明路线图和时间表,透过选举意图夺取香港管治权,扰乱国家宪制秩序,明显就是「颜色革命」。在现时大国博弈下,英美等国在香港最脆弱的时候,不断透过香港作为平台,来挑战国家主权、干预中国内政。
「一个制度里面,如果已经脆弱到有一个缺口,令外国能够乘机干预我们国家的内政,其实香港的民主发展,是不会健康,反而会令香港民主进程不会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的首要任务,因应现时外国势力介入的实际情况,香港真的要反思,香港的政制发展,香港的民主之路,究竟要如何走,才能稳步向前。」
官媒:港选举绝不能成为反中乱港工具
《基本法》列明,香港行政长官可由选举或协商产生。
《人民日报》日前刊登一篇名为《香港选举绝不能成为反中乱港势力的工具》的文章,陈曼琪认为,在遵从「一国两制」初心,以及《基本法》第45条已包含的选项,这两个基础上,未来香港民主发展,既要顾及国家主权发展利益,亦要保障香港选举不被港独份子利用作为搞颜色革命,以及颠覆国家政权的工具。
至于将有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一而非放在第45条内,陈曼琪表示,「修改」附件一的表述不准确,因为纳入附件一的立法原意是不需要修改《基本法》,可保留灵活性。若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的政制发展作出一个决定,而将此决定纳入附件一,就是香港的宪制秩序,有法律基础。附件一亦体现了中央宪制权力,绝对毋庸置疑,亦不可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