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李卓人被揭以低于市价 100 万港元卖出其居住了15年的美孚新村物业。
支联会主席,身负 9 条控罪,2月16日要再度上法庭的李卓人突然被揭以低于市价 100 万港元(下同)卖出其住了15年的美孚新村物业。媒体报道银行对李卓人同类单位估价为1053万至1107 万,即李卓人是以低于市价 50至100 万卖出物业。李亦在黄媒电台中承认「看淡楼市」,亦「看淡自己的前景,不排除会坐监」。据媒体报道,李卓人没有被警方要求交出护照;倘属实,李卓人随时可以大摇大摆地,合法地离开香港。
因为低价卖楼一事被揭发,李卓人连番接受黄媒访问,信誓旦旦说「不会离开香港」。但类似说话我们在许智峰事件上已听过,究竟李卓人会否变成「许智峰第二」或「李松人」?警方及爱国爱港市民,不可不防。
李卓人今次卖楼另一值得关注之处是:付款期限。在香港卖楼,一般由签订临时买卖协议到正式成交会有2至3 个月的期限,期间让买家有足够时间去办理银行按揭,也让卖家有时间执拾物品搬出。倘若李卓人是处心积虑做「李松人」,付款期随时是很短的,更不排除这或许是「金主」承接他的楼盘。我们更不能排除李卓人在日内已收齐钱,甚至已把卖楼的钱成功转移海外。因为有许智峰的「前车之鉴」,李卓若蓄意潜逃,随时已经把到手的近1,000万楼款(据媒体报道,李卓人的物业是2006年11 月以332 万元购入, 一般情况下,经过多年偿还按揭,李卓人随时可以真金白银拿回近1,000 万楼款),转至海外银行户口。 倘如此,李卓人便可以在成功潜逃后在海外坐拥近千万港元「䟴䟴脚」。 香港警察国安处不妨立即调查李卓人的银行户口,看有没有大笔资金流动?
当然李卓人若因为各界聚焦而不能成功潜逃,也可以矢口说是「因为看淡楼市而卖楼」,甚至挑战笔者说「你也不是在 2020 年9月被报道卖出海怡物业吗?」笔者想借此机会强调,小弟是通过大型地产经纪卖出,做足手续。卖出物业的钱是用来让家中年轻后辈有足够首期去买另一物业(及可争取较长按揭期),而小弟也有余裕在大湾区安居。小弟现时每天在大湾区内回望港局,评论《香港国安法》前后的港情国情,闲时在神州大地遨游航拍,兼正在争取《橙新闻》这甚具质素平台为小弟出书。这和李卓人这些「祸国乱港」份子卖楼,然后连将来会租住那区也未能回答传媒,有本质上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小弟身家清白,没有什么控罪在身,在祖国大湾区的优质物业内,每天睡到自然醒,和「祸国乱港」份子担心清晨时会被捕,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还是那句话:爱护国家,建设香港是人生正道,是幸福之路,不用潜逃外国,做二等公民。不过在「祸国乱港」的邪路上愈走愈远,且多番收受黎智英「黑金」兼曾「把黑金袋住自己私人户口达 9 个月」的李卓人是不会明白这种幸福的。最后,究竟李卓人会否变成「李松人」?我们拭目以待。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