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2019年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2020年7月11至12日的「非法初选」令一众爱国爱港人士惊觉,在境外势力的操控下,政治掮客的主导下、祸国乱港政客的配合下,香港会变成危害我国安全的「颜色革命」基地。 香港民主化本意是令香港良政善治,而不是令香港停滞不前,什么事都干不成,更不是令香港成为颠覆国家的前沿。要有效防止这局面,可考虑从选民、候选人承诺、选举制度、公职人士监督等几方面入手,令选举减少被揽炒派操控的机会。
选民:本月底英国便会给予香港BNO持有人以「5+1」年的方法成为英国公民。届时这些BNO港人便会成为准英国人,一个准英国人怎可以拥有香港的被选举权和投票权?这是不符政治伦理的。因此,特区政府宜配合中央政府依法取消不愿放弃BNO人士的投票权。
候选人:现时候选人是需要签署确认书,但确认书内容是否宜加入一些基本原则,例如要求参选人「承诺竞选时不发表或进行任何违反国家宪法的言论和行为」、「不反对国安法」等。黄丝视美国为圭臬,但美国没有一个候选人会发表违反美国国家安全的政纲,为何香港黄丝却刻意不践行这些标准?
选举制度:现时区议会是单议席单议票制、立法会是多议席比例代表制,但没有如美国或其他国家般可以境外投票、邮寄选票等。香港是否也应与时并进,例如首先在大湾区以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为当地港人设立票站。又例如2019年1124区议会投票日出现有人重复排队以便阻止长者投票的猫腻。坊间已有声音要求日后选举设立「关爱队」,让长者不用在票站后排队太久。
区议员宣誓:当选人是公职人士,享有特区依例给予的不俗金钱俸䘵和政治地位,理应宣誓效忠国家,至少是效忠特区。但区议员(其中117 位有权选特首)却不用宣誓,这情况并不理想,也对国家安全不利。
公职人士监督:是公职员便不应「公职人员行为不检」,其中包括违反誓言,更不应利用公职去造访外国时鼓励外国挿手港局;更不应和外国驻港领事频繁接触来为对方提供干涉港局的抓手。这方面其实香港民主党在2006起便有一个制度,那便是任何中央委员在香港或全球各地和内地官员、外国驻港领事接触之前及事后,都必须向党的主席或副主席申报,并须介绍会面内容和形式,如有收受对方馈赠或礼物或以稿费形式收取金钱,更必须申报及纪录在案。特区政府是否也可以仿效,要求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任何外国或境外官员或官方机构接触(因为有个别国家和地区喜欢以「基金会」、「研究单位」作掩护),事前和事后都必须申报。 至于发表「港独」言论、在议办内(其实是公帑支持的地方)悬挂「光时」直幡等,都会视作违誓论,立即裭夺议员资格。
总而言之,香港选举制度宜尽快作出改革,一切以不危害国家安全,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为标准。这样的民主化才是我们香港人值得追求的。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