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胡志伟因未上交BNO而被法庭撤销保释。
都是BNO惹的祸!说的是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兼刚卸任的党主席胡志伟。
胡涉嫌违反之前法庭定下的保释条件,没有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即胡的BNO),案件 1 月8日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裁判官指胡潜逃风险增加,因此撤销其保释,要继续还押至 2月8日再讯,即胡志伟要在监狱中被拘押足足一个月。一年前的 2020 年1月8日,胡还是尊贵的立法会议员,想不到一年后便锒铛还押过寒冬。
对胡的处理,于法绝对合理。但胡为何会由勤勤恳恳的区议员票王,日渐趋向激进,最后变成今天的状况,笔者却感慨良多,也值得年轻人深思。
十多年前的 2007 年,胡在区议会选举中脱颖而出,成为全港票王。胡地区工作之成功,一度成为政圈美谈,并有电台主持人为胡久久未能晋身立法会而不值。2012 年胡终于得偿夙愿,成为尊贵的立法会议员。2016 年成功连任,是年 12 月更接捧成为民主党主席。胡的政治生涯,可谓到了反对派能到达的顶峰。除非胡像另一位党友罗致光一样,有机会获时任特首垂青;否则胡再连任多一至两届立法会议员,便应光荣退休,为其个人政治事业划上圆满句号。
胡以至整个阵营的歪变,便牵扯到另一位人士,笔者的大学同学—戴耀廷。戴在大学时代并不激进,甚至爱国,又曾在笔者退下火线后,获当时的大专同学推举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代表学界发声。但戴自2013 年1 月16 日发表占领中环的文章后,便积极予以落实,最后在2014 年 9月底,占领行动正式启动,延宕 79 天,对香港伤害至深。「非法占领」由提出到落实是香港反对运动的分水岭,自此整个反对阵营沾上「颜色革命」的况味。从被披露的大量电邮来看,「戴同学」在2013 至2014 期间,确实和外国驻港使节频繁接触,阐述其「占领」理念,令外国驻港使节有一个很好的介入香港政治事务的抓手。
回说胡志伟,在「非法占领」后,也日趋激进。那时和内地有联系,成了反对阵营的忌讳。2012 年胡刚当选立法会议员时,还依例披露在中山有物业。胡当时说是因为 2000 年时回中山旅游时,很喜欢当地便以 20 多万元购入。可以说,远在有大湾区概念前,胡便已在湾区落户了。然而由于反对阵营日趋激进,胡在2014 年便再没有持有该物业。胡此举其实是走了歪路,也是整个反对阵营走上歪路的缩影。在香港倡议民主普选,根本没有必要和国家划清界线。民主制度从来需要载体,而这载体便是国家;而各国国情不同,没有一套民主政制可以生搬硬套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对派趋之若鹜的西方民主政制也有英式和美式之别,更何况国情和英美迥异的国家和地区。 退一万步讲,《基本法》早已订明行政长官普选如何进行,2007 年中央亦已提出十年落实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但反对派偏要踢开《基本法》,另搅一套「公民提名」。于是反对派跌入自己设下的死胡同,把在香港争取民主等同为「与国家对立」,这根本是中了别有用心人士的圈套。在香港,民主和爱国根本没有必要对立,完全可以依《基本法》落实,但反对派那时已听不入耳了。
到了 2019 年,为了台湾杀人案,港府拟修改《逃犯条例》。胡志伟当时已深受那种「和国家对立」的思潮所影响,为了反对修例,胡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爆粗、又对石礼谦七情上面丧哭、再两番推撞容海恩;完全忘记了香港是中国一个特区,香港当时可以和英美等国移交逃犯,为何和自己祖国却不可以?胡若真的是回归民主党理性议政的初心,当时应酙酌的是多高民槛,多少程序及如何监察才可移交逃犯,而不是一股脑儿地反对修例。可惜整个反对阵营那时已为上述「和国家对立」的思潮所「绑架」,完全走向歪路,以至走向「揽炒」,甚至支持或纵容「黑暴」肆意侮辱国旗等。由2019 年10月至2020 年 4 月的反对派借立法会内委会主席选举「拉布」以便阻挠《国歌法》二读,便是上述思潮的反映。这种质变造成了整个阵营的激进化,又因为「非法占中」的「违法达义」余韵,不守法成了揽炒阵营的常态。于是便有了七一的「非法集结」案,更因为胡没有遵守保释条件而至今天身陷囹圄。在鐡窗中瑟缩的胡又怨得谁?
胡志伟由一个区议会票王,由一个早便在湾区有物业的反对派人士,一步步滑向「揽炒」的深渊,最后要在监狱至少囚禁一个月,其实也是反对阵营特别是温和一翼,一步步被激进及别有用心人士「绑架」的缩影。有志在港争取民主而又不一定想加入建设派的年轻人,应深刻思考梳理这几年的历史,从中吸取教训。反对派应回归理性议政的道路,扬弃「民主只能有一套」,扬弃「在香港争取民主便必定要和国家对立」的错误思想,做一个忠诚的反对派。这其实在西方早便有参照对象的。签发 BNO的英国,其反对派/在野党无论如何激烈批评现政府,但一定不会触动根本国体,一定不会对国家不忠。 为何到了香港,反对派的精神领袖们会突然「忘记」了这根本一点?其中玄机,大家不妨深思。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