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的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始终”之一。香港回归后,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位居香港其他法律法例之上。“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香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只有不折不扣执行这个要求,香港未来的发展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香港的法治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香港社会和广大港人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近来又适逢国家宪法日,围绕宪法与基本法的重要研讨相继举办,值此香港发展的重要关头,这些研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此,本刊梳理研讨会的重要观点,以飨读者。
文|本刊记者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
宪制基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11月17日出席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时表示,我们在应用基本法时,也要同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为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根据国家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在此宪法基础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一九九○年四月四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通过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当天生效。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也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今年五月通过《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法律,正正是行使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职责,其合宪、合法的基础是不容置疑的。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要讲“两点论”,还要讲“重点论”……既要讲维护香港法治,又要讲维护国家宪制秩序,要看到香港回归后包括普通法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已纳入以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建立的宪制秩序之中。
2020年7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升旗礼在金紫莉广场举行(本刊记者 高峰 摄)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社会必须充分认同与尊崇宪法。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根本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要放在宪法框架内来理解,才能得到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回归二十三年来,从整体上看,宪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实施,“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但毋庸讳言,从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争议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变,而漠视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这是近些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思想根源。全社会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才能破解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实行,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续,香港的繁荣稳定才能得以长期保持。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陈冬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宪法与基本法确定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维护香港的法治,首先要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在香港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的任何政治、法律实践都不能违背这一根本宪制原则。任何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挑战,都是对“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冲击,都将最终损害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根基。
2020年5月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到访北角一个街站签名支持国家安全立法,并呼吁全港市民一同参与签名行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前主任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前主任乔晓阳则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法律就必然同时包括宪法和基本法,两者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性。从基本法实施角度来讲,宪法的地位处于法律体系金字塔的顶端。讲法治,首先必须讲宪法,任何法律规定,追根溯源,都会涉及宪法。是把基本法作为完全独立的法律文件,还是把基本法作为宪法之下的法律文件,在某些情况下,这两种思想认识对基本法规定的理解有著天壤之别。坚持“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观念,有助于为基本法的实践奠定丰富的宪法基础,因此在香港特区的基本法教育中应当更加突出宪法教育,强调宪法是香港特区的根本宪制基础。
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
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要求治港者必须是爱国者,天经地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人员必须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做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事情。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作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不仅为特区政府即时取消4名反对派议员资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是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立规明矩。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是“一国两制”下的一项政治规矩,现在也已经成为一项法律规范。
林郑月娥则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中援引邓小平先生的话表达了对爱国者治港的赞同:邓小平先生在一九八四年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及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11日的决定,就是要为立法会议员资格和违反誓言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定下明确的规定,以符合基本法对立法会议员的要求。所以,只要认真地学习这两段话,任何近日批评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理据都会不攻自破。
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表示,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宪法之所以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因为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载体,凝聚著全体中国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爱国主义是宪法所展示出来的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香港从来与祖国同前途共命运,只有爱祖国,才能真正爱香港;只有在爱国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长远的安定与发展。
陈冬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维护“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关键要落实“爱国者治港”,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治港者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既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必须遵从的政治伦理,也是基本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港人福祉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澳门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基本法构建特别行政区制度时,遵循了两大原则,第一项原则是要构建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治港者,当然更不是外国人治港。张勇引述邓小平30多年前的表述,指爱国者一是真心诚意拥护香港回归祖国,二是不做损害香港利益的事情,三是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
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指出,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一个国家之所以能够生存并兴旺发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国家安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然要将国家安全摆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必然要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国家安全是宪法所保护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宪法制度赖以实行的基础和前提。“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去年发生“修例风波”以来,香港一度陷入社会动乱,市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危险,“一国两制”实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国安法,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填补了香港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漏洞。几个月来,香港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堤坝,香港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主题演讲中指出,一方面,宪法制度设计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不能朝著相反的方向解释宪法,将宪法规范解释为具有从根本上有害于国家安全的内涵。立宪者必须宣示主权原则,并创设主权代表机构;界定谁是“我们人民”,划清“国民”与“外国人”的界限;划定领土边界,以与别国领土区分开来;将主权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权能,并将其授予各中央国家机关;设立统一的公民资格,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合适的权力配置方式将各个地方整合起来。宪法的效力覆盖全部领土,主权所及,即宪法法域;宪法是最高的法律,中央立法凌驾于地方立法。当民族的同一性和国家领土完整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宪法授权特定机构宣布例外状态,悬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范,动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保卫国家。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21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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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的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始终”之一。香港回归后,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位居香港其他法律法例之上。“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香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只有不折不扣执行这个要求,香港未来的发展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香港的法治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香港社会和广大港人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近来又适逢国家宪法日,围绕宪法与基本法的重要研讨相继举办,值此香港发展的重要关头,这些研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此,本刊梳理研讨会的重要观点,以飨读者。
文|本刊记者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
宪制基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11月17日出席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时表示,我们在应用基本法时,也要同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为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根据国家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在此宪法基础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一九九○年四月四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通过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当天生效。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也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今年五月通过《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法律,正正是行使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职责,其合宪、合法的基础是不容置疑的。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要讲“两点论”,还要讲“重点论”……既要讲维护香港法治,又要讲维护国家宪制秩序,要看到香港回归后包括普通法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已纳入以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建立的宪制秩序之中。
2020年7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升旗礼在金紫莉广场举行(本刊记者 高峰 摄)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社会必须充分认同与尊崇宪法。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根本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要放在宪法框架内来理解,才能得到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回归二十三年来,从整体上看,宪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实施,“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但毋庸讳言,从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争议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变,而漠视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这是近些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思想根源。全社会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才能破解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实行,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续,香港的繁荣稳定才能得以长期保持。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陈冬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宪法与基本法确定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维护香港的法治,首先要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在香港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的任何政治、法律实践都不能违背这一根本宪制原则。任何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挑战,都是对“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冲击,都将最终损害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根基。
2020年5月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到访北角一个街站签名支持国家安全立法,并呼吁全港市民一同参与签名行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前主任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前主任乔晓阳则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法律就必然同时包括宪法和基本法,两者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性。从基本法实施角度来讲,宪法的地位处于法律体系金字塔的顶端。讲法治,首先必须讲宪法,任何法律规定,追根溯源,都会涉及宪法。是把基本法作为完全独立的法律文件,还是把基本法作为宪法之下的法律文件,在某些情况下,这两种思想认识对基本法规定的理解有著天壤之别。坚持“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观念,有助于为基本法的实践奠定丰富的宪法基础,因此在香港特区的基本法教育中应当更加突出宪法教育,强调宪法是香港特区的根本宪制基础。
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
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要求治港者必须是爱国者,天经地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人员必须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做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事情。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作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不仅为特区政府即时取消4名反对派议员资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是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立规明矩。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是“一国两制”下的一项政治规矩,现在也已经成为一项法律规范。
林郑月娥则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中援引邓小平先生的话表达了对爱国者治港的赞同:邓小平先生在一九八四年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及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11日的决定,就是要为立法会议员资格和违反誓言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定下明确的规定,以符合基本法对立法会议员的要求。所以,只要认真地学习这两段话,任何近日批评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理据都会不攻自破。
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表示,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宪法之所以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因为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载体,凝聚著全体中国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爱国主义是宪法所展示出来的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香港从来与祖国同前途共命运,只有爱祖国,才能真正爱香港;只有在爱国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长远的安定与发展。
陈冬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维护“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关键要落实“爱国者治港”,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治港者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既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必须遵从的政治伦理,也是基本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港人福祉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澳门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基本法构建特别行政区制度时,遵循了两大原则,第一项原则是要构建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治港者,当然更不是外国人治港。张勇引述邓小平30多年前的表述,指爱国者一是真心诚意拥护香港回归祖国,二是不做损害香港利益的事情,三是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
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致辞时指出,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一个国家之所以能够生存并兴旺发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国家安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然要将国家安全摆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必然要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国家安全是宪法所保护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宪法制度赖以实行的基础和前提。“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去年发生“修例风波”以来,香港一度陷入社会动乱,市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危险,“一国两制”实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国安法,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填补了香港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漏洞。几个月来,香港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堤坝,香港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主题演讲中指出,一方面,宪法制度设计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不能朝著相反的方向解释宪法,将宪法规范解释为具有从根本上有害于国家安全的内涵。立宪者必须宣示主权原则,并创设主权代表机构;界定谁是“我们人民”,划清“国民”与“外国人”的界限;划定领土边界,以与别国领土区分开来;将主权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权能,并将其授予各中央国家机关;设立统一的公民资格,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合适的权力配置方式将各个地方整合起来。宪法的效力覆盖全部领土,主权所及,即宪法法域;宪法是最高的法律,中央立法凌驾于地方立法。当民族的同一性和国家领土完整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宪法授权特定机构宣布例外状态,悬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范,动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保卫国家。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21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