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联梁志祥:从12港人偷渡案看揽炒派的法治意识
文/梁志祥
12名港人因偷渡而被内地政府扣留和审讯的案件仍未作出最终裁决,但其中10名成年被告经已集体认罪,争取法庭从轻发落;至于剩下来的2名未成年被告,则会另择日于深圳检察院闭门听证。
连日来,揽炒派不断炒作案件,声称案件是政治检控,该12人是政治犯,要求内地政府无条件释放相关人士回港。然而,作为一个对法治有基本概念的人,应该也会知道非法越境是违法的,必然会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也不应享有「偷渡」的特权,为什么揽炒派会认为内地应「纵容」偷渡,向该12人提供特权,让他们无条件释放呢?事实上,所谓的「12港人」案,无非就是一宗单纯的「偷渡」案件,深圳法院依法作出裁决,是世界各地法治社会的正当体现,是维护司法权威及边境安全的必然举措。相反,揽炒派要求内地无条件释放「偷渡犯」,视法治为无物,把司法案件政治化,以政治凌驾法治的无理主张,内地政府是不可能同意,所有尊重法治的市民也是不能同意的,这个「先例」不能打开。
令人遗憾的是,如此一宗单纯的「偷渡」案件,却被揽炒派极端政治化,甚至惹来外国势力乘机干预,多国试图从外交途径施加影响,连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竟也要求内地政府无条件释放12名偷渡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倘若有南美洲或非洲难民偷渡进入美国,美国又是否会当没有事发生一样?无庸讳言,所谓的「12港人」案,已沦为香港揽炒派及国际反华势力污名内地的一种手段,讽刺的是,西方国家常常抵毁我国法治观念淡薄,但西方现在却试图以政治手段冲击我国法治,究竟谁比谁更尊重法治,不是一目了然吗?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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