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
12名弃保潜逃的年轻人在盐田开审。
12名弃保潜逃而在广东水域被拘捕的年轻人今天下午在盐田开审,黄媒及美国当然又大肆抺黑我国。然而事情最怕是比较,当黄媒「声嘶力竭」地为这12人发声时,却对今年7月中台湾当局拘禁的5位港人,噤若寒蝉。这充分反映黄营的双重标准,而对12位逃犯的处理,也突显我国坚守以法治国,尊重程序公义和保护幼弱的努力。
笔者根据网上资料,整理出今年发生的12逃犯被拘事件经过:
8月23日,12名香港逃犯在潜逃台湾途中,被中国海警拘捕。
8月26日(即拘捕后3天),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在微博上发布公告,指南海海区指挥部广东支队(广东海警局)于香港东南方水域对出的中国大陆水域截获一艘快艇,并拘捕船上12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士。
11月19日,家属收到12人的亲笔信,部份家属向媒体披露信件。
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对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件侦查终结,将包括李宇轩在内的12人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2月16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就其中10人向法院提出公诉。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边境罪。而另外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局没有列出名字),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将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12月28日下午,对12逃犯中的10名年轻人在深圳盐田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由拘捕后尽快通报,然后依法拘押再进行侦查并提出公诉,在公诉时又保护2名未成年嫌疑人,故官方不公布名字(虽然黄媒已多番公布了),在在显示我国依据法律程序,及尊重「一国两制」。以其中一位嫌疑人李宇轩为例,他触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这重罪,内地完全有权加以审理(国家安全没有两制的分野),但为了尊重「两制」,内地只是依据罪行较轻的「偷越边境罪」来处理。
相反,对照今年7月中潜逃台湾的5位港人,到今天我们仍然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是男是女、年龄多大、个人背景(是学生抑或是在职人士),连是否属年轻人(去年黑暴也有年纪较大人士参与)也不清楚。如果不是在台协助他们的人士主动在社交媒体「爆料」,外界根本不知道有这5位港人已出逃。
笔者相信这5人在台湾并不是获得庇护,而是极有可能被囚禁,否则台方只要简单说一句「已庇护了5位港人」,连这几个字也不说,足见台湾当局的虚怯。
然而在黄媒当道的香港,黄媒不断在「洗港人脑」,由12人被拘到聘用律师到今天开庭,一直在「消费」12位逃犯。美国也趁机插手,由9月至12月,美国「史上最烂国务卿」蓬佩奥便多番以12人事件来抺黑我国。12月28日案件开审,美国驻我国使馆又要求我国「立刻放人」,完全无视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
笔者不禁要问,对2010年披露美军在中东及阿富汗暴行等机密文件,而被美国当局重判间谍罪的美军曼宁(Mannings),(曼宁所披露文件包括美军2007年射杀路透社驻巴格达记者及2009年阿富汗格拉奈大屠杀的加密视频,阿富汗政府表示此次屠杀有140位平民死亡,其中93人为儿童。)倘若当日全球各主要经济体驻美使馆,都像美国今天一样「干涉美国内政」,要求美国放人,美国又会如何反应?
对照12逃犯在内地和5位港人在台湾的遭遇,再对照美国如何对涉嫌触犯国家安全罪行人士的处理,便可知美国和黄营的双标。12逃犯应感庆幸,他们今天在内地完成了司法程序(包括可能的上诉后),他们可以顺利回港而不会像那5位港人一样,被台湾当局「人间蒸发」。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