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晓林
全国人大涉港决定出来了,名称很长,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字数也不少,一般市民恐怕记不住,这里暂且简称为「涉港决定」。在当前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这一举措当然是必要之举。至于紧迫性,「决定」第7条明确了施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确实是十分紧迫。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便于广大香港市民更好理解涉港决定,消除疑虑,笔者认为可化繁为简,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记住「一二五」:「一」即明确一个要求,「二」即分两步推进,「五」即遵循五个原则。
一、明确一个要求
要深入了解涉港决定的背景和前因后果,首先要明确一个宪制要求——23条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23条立法,它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但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反对派刻意将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市民权利自由相对立,23条立法被长期「搁置」。由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漏洞日益凸显。典型事件就是2014年非法「占中」以及2019年的「修例风波」。尤其是后者,自去年6月发生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从事暴力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其性质已带有本土恐怖主义色彩。另一方面,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从遮遮掩掩到公然走上前台干预香港事务,「台独」与「港独」势力勾连合流也动作不断。他们与香港本土的反中乱港势力沆瀣一气,利用香港明显的法律漏洞和执行机制缺失,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面对香港这种在国家安全领域几乎「不设防」的状态,各界有识之士都认识到,必须秉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堵漏洞,补短板。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决定出手了。
二、分两步推进
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构建和发展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式,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
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就涉港决定的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
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时刻理所当然应唱主角。这是因为:第一,中央政府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主权的代表。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不仅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负责,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更好体现从宪法和基本法出发的法治思维。
当然,本次涉港决定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后续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同有关方面及早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并加强专门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涉港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第23条规定仍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及其实施都不得同本决定相抵触。
由此可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一揽子法律和政治工程,后续操作值得期待。
5月22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表示支持涉港决定草案。她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所在,也关乎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大审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接下来特区政府仍然要结合香港具体情况迅速行动。
三、遵循五个原则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必须遵循5个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5个原则其实是谈了5层关系,其中第3个原则包括,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牢固树立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任何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这一条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反中乱港势力最近已经开始对号入座,有的马上在网上删除「港独」言论,有的想趁早「跑路」,有的开始「绣红旗」。但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香港市民则可泰然处之,不必惊慌。第4个原则提出,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及其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对于任何外国制定、实施干预香港事务的有关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措施,国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这一条同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亮剑指向谁,大家都非常清楚。
理清5个原则,是为了做到5个有利于——有利于更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保护香港最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利于更好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有利于维护香港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总而言之,就是既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以涉港决定草案出炉为开始,后续一系列操作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同时,将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部分激进的反中乱港分子可能会垂死挣扎,大肆造谣抹黑、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制造恐惧;可能会大肆破坏,制造寒蝉效应。广大市民一定要认清他们的本质,要看到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相信国家安全得到保障,香港才能发展得更好;相信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够解决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矛盾问题;相信立法后填补了国家安全漏洞,香港「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作者为紫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编辑:严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