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赤琰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令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资格被DQ后,接着泛民剩下的15名议员宣布辞掉他们席位。这个「闹辞」引起了各方挞伐,有人指出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在1965年「杯葛议会斗争」全部17名国会议员辞退的经验,后果是开始容易,但结果难。尽管1968年想再打回国会,选民已对其感到陌生或对其不信任,终于没法立足而消失于政坛,不要忘记,在「社阵」开始前还是新加坡唯一能够威胁到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的最大反对党。
也许正是自恃香港最有实力的反对派,泛民以为自己全退出议会,立法会便不再有公信力,以为这一「闹辞」立法会便会遭受到致命的打击。这种自命不凡的心态其实是在自欺欺人,政治学上有句话提醒政客:不要以为世界上没有你便会叫天崩塌下来。
释宪权不能受挑战
不管泛民「闹辞」抱着什么心态,但有一点是难辞其咎的,在政界混了那么多年,也有不少是法律界专业,竟然没有人想到他们借「闹辞」来向人大表示抗议,事实上是在挑战人大的释宪权。任何一个主权国,都拥有绝对的立宪权与最终的释宪权,不但国内任何人与任何组织都得绝对服从国家这个立宪或释宪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内如此、国外也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否定其他国家的立宪权与释宪权,也只有这样这个国家的主权独立的地位才能够体现,否则,这个国家便因为失去主权而变成他国的殖民地了。
泛民15名议员「闹辞」,他们对人大作出抗议,抗议什么?抗议要人大收回成命吗?这是不可能的事,人大若在抗议下收回成命,岂不把人大的立宪与释宪将会全失去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权利了吗?这样下去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最高立宪与释宪全将失去,整个国家上下将会无所适从。所有的人民对人民、人民对政府的争议将没完没了,没法判决是否,国家将会无法维持下去。因此这种立宪或释宪的国家最高主权是绝对不能受到任何挑战的,但泛民15名议员竟然无知到用「闹辞」来向人大抗议。
就凭他们的「闹辞」,本身就是挑战国家的主权,这一来就算他们不辞去立法会议席,因为第104条要求议员必须宣誓维护基本法与效忠特区,也因此而丧失掉他们的议会资格。不是吗?他们既可否定人大拥有立宪与释宪权,基本法是国家宪法第31条产生出来的,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否定母法能不冒犯子法吗?冒犯基本法也就违反了誓言应有的承诺:维护基本法同时也违反了对特区的效忠。对特区效忠不是对人的效忠,也不是对地方的效忠,而是对一国的效忠。否定人大立宪与释宪权便直接否定了香港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叛国行为!
由上所述可见15名泛民议员「闹辞」绝非是他们个人行为的选择,一旦针对人大常委释宪作出此种非法的抗议,绝非是正常行为而是公然挑战国家主权的政治行动。如果人大跟进他们的「闹辞」,而把他们DQ,一点也不会感到意外。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原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主任
编辑:严骏
来源:香港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