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汉权
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四名揽炒派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香港特区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从教育角度看,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特区政府的行动都是合法、合情、合理且经过慎重考虑,于国于港大有裨益。
基本法第79条列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如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第104条亦清楚指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很明显,这两条基本法条文规定说明了遵守宪法和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职责所在,毫无借口规避,不容蒙混过关、抵赖,当然更绝不容许带头违反。
过去一段长时间,丧失议员资格的郭荣铿,无所不用其极地在阻挠内务委员会主席产生,以致选举程式耗时七个月才能完成,议会几近陷于瘫痪,多条关乎香港重要建设、民生福利的法例都无法通过,这是世界上任何文明的、守法的议会都绝不允许。说实在,这也是香港议会政治的耻辱。
另外,揽炒派议员又不断抹黑国家、中央和特区政府,妄图破坏“一国两制”、意图夺取香港管治权,这些行为严重危害香港,并对年轻人立下一个十分坏的榜样!
笔者打个比喻,学校班会选主席,因为个别学生的阻挠,花费半年也未能选出,这个班别乃至这间学校,还有合资格的教书育人场地吗?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落实全国性、为维护国歌尊严的《国歌法》是理所当然,但揽炒派竟妄图拉倒《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他们心中有国家吗?他们适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议员吗?法律、法治在他们心目中又是什么?
事实上,揽炒派过去一直恃著“黄丝”的支持,打著“民主”的旗号勾连外部势力,以不同的谎言蒙骗支持者,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去年更以“反修例”为借口,将违法暴力行为推至高峰,陷香港于火海和绝境之地。
特区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四名揽炒派即时丧失议员资格,大部分有家国情怀、爱国爱港、爱护下一代的教育工作者而言,都会振臂疾呼。这是拨乱反正的举措,是让香港重新在常情、常理与守法下,回复正常生活的良机。再要一提,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角度看,祸国害港的议员一个也嫌多!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教育评议会主席
编辑:严骏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