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图为受阅的维和部队方队(图:人民视觉)
从中国军队派出5名军事观察员第一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到现在中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事业已经走过了30年历程。30年来,随著中国的发展壮大,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贡献不断增多,在参与国际事务方面更加成熟和自信,承担了更多的国际责任,中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世所公认的维护世界和平的关键力量。
文|北京 张帅 王新建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
多边合作的成功典范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指联合国为帮助冲突地区和国家制止冲突、解决争端、维持或恢复法律和秩序,通过派遣军事观察员、维和部队或民事警察等维和人员而采取的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动。维和行动是联合国为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而采取的一项集体安全行动,是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
始于1948年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在冷战时期受制于大国的政治操控,长期局限于监督停火以及为和平协定提供有限的支持帮助。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与安全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维和行动的数量与规模迅速扩大,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处理国际冲突和国家内战,不仅限于通过军事干预手段防止冲突发生,更包括各种复杂的建设和平活动。如今,军事力量虽然仍是大多数维和行动的主要支撑,但是维和人员已经有了多种角色,包括行政人员和经济专家、警察和法律专家、扫雷人员和选举观察员、人权监督人员以及民政与治理方面的专家、人道主义工作者及通信和宣传专家等各种领域的专业人才,其目的是帮助发生战乱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持久和平与稳定。维和行动内容广泛,遍及世界各地,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防止冲突、消除战乱、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一项重要机制和经常性活动,是安理会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职责的主要手段之一。维和行动使得世界能以较小的代价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据统计,联合国维和费用不到全球军费的1%,但维和部署地域涵盖四大洲,受到维和安全保护的人口达到数亿。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多边合作的典范。联合国没有自己的部队和维和经费,依赖成员国派出维和人员并提供维和经费。目前,已有100多个出兵国和出资国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利于提高安理会的权威,发挥集体安全机制的效力,也有利于增强联合国的作用和影响,推动世界在多边合作的框架内解决和平与安全问题。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展现中国军队良好形象
由于历史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无意也无缘于联合国维和行动。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开始接触联合国维和事务。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逐渐转向积极支持和参与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自1982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承担维和义务,支付维和摊款,明确表示肯定和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维和行动,赞赏维和行动在缓解和促进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1988年12月6日第43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特别委员会”,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将有利于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的工作”。中国代表在致联合国秘书长的信中也表明,“维持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以及和平解决争端,中国愿意与特委会成员国一道,对维持和平行动作出贡献。”从此,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际工作,直接参与各项维和行动的审议。冷战结束后,国际合作的加强,提高了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要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开始了更加密切的合作,以遏制并和平解决越来越多的地区冲突。中国也逐渐加大了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力度,开始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人员,尤其是派出维和军事人员和维和部队。1989年,中国派出20名文职人员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这是中国第一次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1990年,中国首次向联合国驻中东地区的停战监督组织派出5名军事观察员,这标志著中国军队正式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由此开启了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程。1992年至1993年,中国派出军事工程大队参加联合国在柬埔寨的维和行动,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支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建制部队。中国军队走出国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充分对外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展现了中国军队“文明之师、和平之师”的良好形象。
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兵国
30年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稳定而全面的人力资源支持,是常任理事国中最大出兵国;二是参加维和行动待命机制安排,提升了维和行动快速反应能力。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30年来,中国军队先后参加了2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人员4万余人次。中国军队派出维和人员的数量和类型趋于全面,从最初的军事观察员,发展到工兵、医疗、运输、直升机、警卫等专业分队和步兵营等成建制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谋军官、军事观察员、合同制军官等维和军事专业人员,维和任务区遍及柬埔寨、刚果(金)、利比里亚、苏丹、黎巴嫩、塞浦路斯、南苏丹、马里、中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止2020年8月,2,521名中国军人在8个维和特派团和联合国总部执行维和任务。
下面一组数字展现的“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中国对联合国维和事业的积极支持和卓越贡献:
1989年,第一次参与维和行动,向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派出20名文职人员;
1990年4月,第一次向联合国驻中东停战监督组织派出5名军事观察员,参加戈兰高地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参与监督1973年阿以战后停火协定的执行情况;
1992年4月至1993年9月,第一次派遣成建制非作战部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向联合国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派出两批共894人次的军事观察员和工程兵大队;
2006年,向中东地区派出一个维和工兵营,这是中国首次派出营规模维和部队;
2013年12月,中国向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特派团派遣170人的警卫分队,承担战区司令部安全警戒、要员护卫等任务,这是中国军队首次派遣安全部队参与维和行动;
2015年1月,中国向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派遣700人规模的步兵营,这是中国军队首次成建制派遣步兵营赴海外执行维和任务。5年来,中国先后向南苏丹派遣6批维和步兵营。
2019年1月4日,中国第5批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开展武装护卫训练(图:新华社)
目前,工程、运输、医疗、直升机等后勤保障分队是中国维和部队的主体,担负的任务主要是修建和维护道路、桥梁、建筑设施及机场,排除雷患,运输物资,医疗救护,以及人道救助等。30年来,中国军队先后向8个维和任务区派遣111支工兵分队25,768人次,累计新建和修复道路1.7万多平米、桥梁300多座,排除地雷及其他遗留爆炸物1.4万多枚;向2个维和任务区派遣27支运输分队5,164人次,累计运送物资器材120万余吨,运输总里程1,300万余千米,向6个任务区派遣85支医疗分队4,259人次,累计接诊救治病人、伤员24.6万余人次。在推进和平解决争端、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驻在国和平与重建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根据联合国的请求,中国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了维和民事警察。维和民事警察是联合国各成员国派出的在联合国框架内执行维和任务的各国警务专家。2000年1月,中国向东帝汶维和任务区派出15名警察,这是中国警察第一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004年5月,中国向联合国海地特派团派出125名防暴警察,这是中国维和人员第一次出现在西半球,第一次在非建交国部署维和人员,也是中国第一次成建制的武装性质的力量参与维和行动。迄今,中国共向亚洲的东帝汶、阿富汗,欧洲的波黑、科索沃,非洲的利比里亚、苏丹和美洲的海地等任务区派遣民事警察和维和警察防暴队,主要担负监督派驻地警察执法、帮助维护社会治安、培训当地警察和开展司法协助等任务。
中国维和民事警察虽然参加维和行动时间较晚,但发展很快,影响很大,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创造了许多“第一”。中国维和人员第一次出现在西半球,第一次在非建交国部署维和人员,第一次成建制的武装性质的力量参与维和行动。二是人数虽少,影响很大,进入联合国维和机构高级部门、担任高级职务的多。相继担任任务区行政管理、行动规划、后勤保障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先后有30多人在任务区担任副总警监、总部参谋长、地区警察局长等中高级职务。2007年,中国维和警察集体荣获凤凰卫视“影响世界华人大奖”。三是维和警察的工作机构、培训机制完善,设立了专门的维和警察工作机构——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维和警察处,并建立了专门的维和警察培训基地。四是设立维和荣誉褒奖,2005年4月和2007年9月,中国公安部分别设立“中国维和警察荣誉章”和“中国维和工作荣誉章”。
联合国标准运输连作为维和待命部队,在领受维和任务后的90天内从中抽调维和部队或全部作为维和部队派往联合国维和任务区。2017年9月,中国完成8,000人规模维和待命部队在联合国的注册,包括步兵、工兵、运输、医疗、警卫、快速反应、直升机、运输机、无人机、水面舰艇等10类专业力量28支分队。2018年10月,13支维和待命分队通过联合国组织的考察评估,晋升为二级待命部队。2019年至2020年,先后有6支维和待命分队由二级晋升为三级待命部队,为联合国维和行动能力建设的提升提供了有效支持。
加强国际交流,增进共同安全
中国秉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精神,不断加强与维和行动相关各方的交流合作。一是积极帮助其他出兵国提高训练水平,增强应对复杂环境能力,更好遂行联合国维和任务。2015年以来,先后举办了保护平民、维和特派团高级官员、维和教官、维和军事专业人员、女性维和军官等20批专业培训,为60多个国家训练维和人员1,500余人。开展扫雷援助项目,为苏丹、老挝等国家培训扫雷人员300余人。中国公安部为多个国家培训维和警务人员1,000余人。二是向非盟无偿提供军事援助。为支持非洲国家提高自身维和维稳能力,中国军队积极落实对非盟1亿美元无偿军事援助,支援军事装备物资,派遣军事专家组进行交装培训,支持非洲常备军和危机应对快速反应部队建设。三是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2016年至2019年,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在和平安全领域共开展52个项目,使用资金约3,362万美元,其中23个项目涉及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使用资金约1,038万美元。
为了加强维和行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军队通过多种形式,与联合国、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维和行动合作协议,组织开展维和演训活动,交流经验,培训人才,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派兵或派员参加多国维和演习或推演,派出百余名中国军官参加联合国和有关出兵国举办的维和培训和观摩。同时,中国军队组建了维和专业培训机构,举办联合国维和军事观察员、维和参谋军官、维和教官等各类培训班,为有关国家培训维和专业人才。
中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实现合作共赢
中国通过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实现合作共赢,获益颇多。
一是有助于增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体现了大国应当承担的国际责任,也充分发挥了中国在联合国事务中应有的影响和作用,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大国声誉,增强了中国在处理重大国际问题,尤其是在解决地区争端中的发言权。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发表的一份报告称:中国已超过俄罗斯、英国和美国,成为联合国维和力量的主要贡献国,在国际维和领域发挥著越来越大的作用。这种维和作用增大的体现,首先是对参与敏感地区维和行动所采取的积极态度,其次是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担任联合国维和行动负责人或指挥官等高等级职位官员。据统计,中国累计向25个维和特派团及联合国总部派出军事观察员、参谋军官、合同制军官等维和军事专业人员2,064人次。截止2020年8月,共有13名中国军人担任特派团司令、副司令,战区司令、副司令等高等级职务,有84名维和军事专业人员在维和特派团和联合国总部执行任务,担负联络谈判、行动指挥和组织计划等核心任务。
二是有助于在维和行动中贡献中国智慧,保持维和行动正确的发展方向。为了保持维和行动的公正与合理,提高维和行动的效率与效能,防止维和行动背离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保证维和行动沿著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专题审议和政策制定,参加了联大维和特委会、出兵国自携装备会议,邀请联合国维和行动高级别评审专家组、安理会代表团访华,就联合国维和行动改革、提高维和行动能力和效能、保护维和人员安全等建言献策,参与维和行动专业指导手册编写修订和专家编审,积极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中国对维和行动改革提出许多建设性建议,包括:联合国应高度重视就预防和解决冲突制订综合战略,应当同等重视部署维和行动和推动政治谈判;维和行动改革既要积极创新,又要坚持基本的原则;安理会应当提高授权部署、规划和管理维和行动的水平;会员国有义务为维和行动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同时维和行动也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联合国应继续重视加强与区域组织在维和领域的合作,尤其要关注非洲的特殊需求。在推动完善维和行动体系、构筑新型维和伙伴关系、提高维和快速反应水平、全面提升维和行动效能等方面提出了中国方案。
三是有利于树立中国热爱和平维护和平建设和平形象,提升中国的国际威望。冷战结束后,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职能日趋扩大,作用逐渐增强,参加维和行动已日益成为体现和衡量各个国家在联合国发挥影响的重要标志。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对冲突地区的和平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军队先后有16人为维和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中国军队是维护和平建设和平的重要力量。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称,“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国热爱和平、积极参与联合国事务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报告称:“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维和行动表明,中国在努力回应国际社会的期待,争取对全球和平与安全做出实际贡献,并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
四是有利于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多边体制,发挥联合国的作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和行动取得成效需要多方加强合作,中国在维和行动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以对话合作增进互信、解决纷争、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反对单边主义倾向。中国军队先后与9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维和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交流经验,密切关系,不断提升维和能力。坚持通过维和行动改革,调动当事国、出兵国、出资国等积极性,充分发挥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维和作用,在维和行动领域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促进国际多边合作框架下的维和体系和机制建设。
2020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运用武装力量参加联合国维和等活动。”这表明,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将具有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中国今后会继续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为世界和平和人类福祉作出更多贡献。
(张帅系战略支援部队某部参谋;王新建系中国军事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编辑:邸倩、刘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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