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炜光:港人须深思深圳奇迹 无行政主导谈何发展
文/冯炜光
国家主席习近平说深圳「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确实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没有明言是哪些国际化大都市,但毗邻深圳的香港便一直自诩是国际化大都市,而香港也确实走了170多年才走到今天的境地。深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埋头苦干下,成功创造了「奇迹」,这怎能不教港人深思。我们的出路在哪?问题在哪?挑战在哪?答案在哪?深圳今天已明显超过香港,再过10年,深圳特区成立50年时,香港会是怎样?会否是堕后、堕后再堕后,以至失去璀灿光芒?
反对派一定说「只要有政制改革,社会利益透过民主政制作合理分配,那么香港社会便一定能进步了」。这其实只是wishful thinking(妄想)。西方政体近年已经证明所谓Democracy(民主)已变质为 Vetocracy(否定式民主),民粹主义当头,不讲科学理性的发展规律,凡事只是各种公权力在互相羁绊,而不是一条心向前发展。香港自回归祖国23年以来,民主制度确实是发展了,以前我们连英廷会派谁来当港督也无从置喙,1997年开始我们的特首是选举产生的、以前的立法会一百多年都没有民选议席,直到1985年因为香港即将回归,才引入功能团体这间接选举,到了今天直接选举和类近直接选举(「超级区议会」议席)已在立法会过半了;但香港的政局却只是日趋混乱,深层次问题如楼价超高、年青人无法上流等问题却不断恶化。香港除了实践了Vetocracy外, 毫无寸进。然而毗邻的深圳在这23年里却凯歌猛进,华为、腾讯、大疆不断壮大,以至名扬世界。华为和腾讯更因为太成功,美国无力招架,还招来美国政府以粗暴方法打压。回望香港这23年,能有这样的企业成功发展起来?
习主席在总结深圳发展的十条经验时,第一条便说要「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又说要「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香港因为是「一国两制」,不可能照跟深圳,但任何城市发展都不能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像香港在回归23年来,遇事便只懂閙哄哄,然后互拖后腿,这只是透过「否定」来彰显所谓「民主」,犠牲的是香港的发展和全体港人的利益,巩固的是在回归前便存在的大利益集团和凭口舌(近年则加上「勇武」)上位的宵小政客。基本法的政制设计本来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令香港可以在回归后更放光芒。但在境内外势力的肆意阻挠下,在司法机关无限扩权的情况下,香港发展被大大滞碍了,举其重要的有:
2019年10月,行政长官援引存在近百年的《紧急法》设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法庭竟然判决不合宪,令香港局面更难收拾。
2011年4月18日,港珠澳大桥司法覆核,香港高等法院判决香港环境保护署署长败诉,决定撤销对工程批出的环境许可证。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被迫延迟动工。虽然港府最终上诉得值,但要多付逾80亿公帑。法官一纸判决,80亿港元便浪费了。
香港的部分法官们肆意扩权,拖香港发展后腿,俨然一副主宰香港发展的架势;但在2014年6月中央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把「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视为「治港者」一份子时,香港法律界尤其反对派又呱呱叫,说影响「司法独立」。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输的只是香港的整体利益。
其实司法界要有独立审判权,并无不妥,但其审判标准除了法治外,还要有国家,有香港,要时刻考虑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把香港抽空作为法治概念试验场或乌托邦,肆意把「自由、民主、人权」无限诠释,反对派趋之若鹜的西方「司法独立」也绝不是这样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就任时便必须对宪法宣誓,承诺「对付美国海内外的敌人」,这便是在「履行独立审判时,心中要有国家」的经典范例。再说一次,这不代表一定要判政府赢,而是作出判决时不会不考虑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不会把香港抽空为一个无国家无整体利益,只管实践「人权」理念的乌托邦。
回说香港要发展,不想在10年后被深圳更大幅地抛离,第一步便是通关。当然,这是在疫情受控下通关。怎样做,例如援引《紧急法》规定全民强制检测(注意是:强制),切实找出隐形患者,否则香港疫情没完没了,纵使勉强通了关,只会引来更大的危机,甚至祸及深圳和国家以至全球。然而一旦这样做,法庭又会伸出它的手,说这措施违反人权,又把香港视为「人权乌托邦」,于是香港又再度原地踏步,伊于胡底,再一次显现Vetocracy的「威力」。这是关心香港的人所愿见吗?时不我待,香港若不重回行政主导的正轨,下苦功追落后,只会更落后!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编辑:严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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