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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炜光:落实好国安法 还须做到这四点

日期: 2020-10-09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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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炜光


香港国安法生效百天,又适逢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成立3个月,来个简单回顾。以去年「十一」和今年「十一」的市面相比,现在「港独」头目抱头鼠窜,可见法律利剑的作用。这是全港市民翘首以待的局面,值得大力点赞。


除了正面成绩外,笔者有这4点观察,还望有关方面垂注:半根枪杆子、缺乏笔杆子、不够刀把子、未碰钱袋子。


枪杆子一般指警察力量,在邓炳强处长的领导下,警队士气大振,警队对控制非法游行,越来越驾轻就熟。但枪杆子还不止于警察,检控和法庭也是重要一环。看看2010年英国暴乱的政府报告,便知道英国这个被黄丝推崇的国家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令正义不会迟到。报告说,法庭是24小时工作(round the clock),而且同等罪行较非暴乱时期所获刑期平均长4倍。这便是西方国家展示给我们的范例:快审重判。然而我们的国安法生效百天了,还未有一宗审结的案例。唐英杰是国安法生效后第一位涉案人士,除了不得保释外,只是上庭再上庭。前两天便有一批像着了魔的年轻人在一批暴徒过堂后,在法院门外狭窄的马路上追着囚车狂喊,险象环生,变相给了这帮执迷不悟的年轻人一个「围炉取暖」,鼓舞士气的机会。若警察进行拘捕,以法庭的宽大,这批年轻人很快又获保释出来继续聚集。这便是半根枪杆子之弊。执笔之时,一位被社会广泛认定偏颇的裁判官何俊尧,获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定没有问题,所有投诉都不成立。啊﹗刚好想起,苏惠德法官是获特首指定可以审判国安案件的裁判官之一!


缺乏笔杆子指的是软实力。笔者在国安法快要通过时,便写过:「心战才刚开始」。到今天,笔者仍然这样呼吁。以1970年代港英推广「反腐倡廉」为例,既有枪杆子大举抓捕,又有社区关系处主动到学校及社区推广反贪条例。笔者在1980年代便参加由该处举办的商界问答比赛,因为公司要求要夺冠,故恶补了一大堆反贪知识,例如:即时饮用的食物(纵使多豪华)不算犯法,但绝对不能带走(因为有机会变卖,例如带走一箱贵价红酒)。至于学校,我们只要看看「仇警煽独」老师如何「梗有一位喺左近」,便足以令家长担惊受怕,寝食难安。这和教育局坚拒公布被调查教师的名单有关。教育局局长为何会这样决定,因为杨润雄局长没有把「维护国家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处理。相比1980年代,教育当局视「维护廉洁社会」为重要道德标准,对贪污零容忍,故不会对涉贪被查老师刻意保护。今天反贪已经成为港人DNA的一部分,港人以社会廉洁而自豪,这不是天掉下来的,而是透过笔杆子细致组织「心战」,透过多年来在社区及学校不懈宣传,以至深入人心的影视作品作推广而得来的。有些朋友应还记得廉政电视剧讲的廉署「天地双煞」吗?笔者期待国安公署日后会在网剧塑造维护国家安全的「天地双煞」!


至于年花十亿港元公帑的香港电台,我们在港英年代见到她主动配合反贪,但今天我们有见到港台主动制作维护国家安全的节目?然而这十亿公帑也是国家公帑的一部分。香港特区不是自有永有的,香港特区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当然港台的公务员未必会承认这一点。


另一个案是近日黄媒在炒热「12逃犯」,在黄媒的「催泪」报道下,这12 逃犯好像只是普通人;其实他们绝非善男信女,涉及罪案由緃火、制造爆炸品以至大规模「洗黑钱」等,他们也绝非在海面上游船河时忽然被内地海警拘捕,而是弃保潜逃台湾而在内地海域被捕。更重要的是:在传出12逃犯消息时,台湾也传出原来有5位港人已在7月中成功逃到台湾,但台方至今拒绝公布任何资料,姓甚名谁、是男是女、年龄多大、是生是死?一点都不肯透露。我们因为缺乏笔杆子,未能抓住这点大力反击。其实这5人会「着草」一定是已经被捕及被控严重罪名,以至被法庭限制离境,否则堂而皇之登机赴台便可以了。若我们笔杆子够,只要对照一下有那些弃保潜逃人士(例如去年7月29日参与暴动,第一次过堂便潜逃的22岁女文员甄凯盈),挖出其背景,走访其家人,便有机会对照出这5人可能是谁?我们的爱国组织至今没有去台湾驻港办事处请愿,要求台湾披露资料,维护港人应有的知情权。一句话,我们应在舆论上调动敌人,而不是跟着对方转,对方随便挖个什么飞行纪录或消息人士出来,我们便忙着回应。


不够刀把子指的是国安的情报网。由当年香港反贪以至今天全球各国(包括黄丝推崇的西方国家)都十分依赖情报,防范于未然。然而,由于历史原因,香港回归才23年,再加上言语和文化隔阂,以至「港人治港」的要求,令内地业务娴熟的国安人员,未能在香港大展身手。有些事情,未必能早着先机。8月10日逾200国安警察大搜壹传媒,数天后的8 月14 日香港大学学生会便豪花18万8千元在黄媒《苹果日报》登全版广告,触动了爱国爱港人士的神经,也令各方对学生会钱袋之深,大吃一惊。对照1984年笔者出任港大学生会会长时(注意那时英外相贺维还未来港公布『英方会放弃在1997年对香港的主治权』),我们在那年年初拟以学生会名义发表一个「香港前途宣言」,开了个通宵会议讨论(大学生不喜欢睡觉)。初稿出来时,便有任职政府的师兄收到风声,「十分关心」我们学生会的态度。


未碰钱袋子是指冻结财产。国安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然而涉嫌违反国安法的黎智英,他的重要抓手便是《苹果日报》,而警方也在8月10日大举搜查该媒体,《苹果日报》应是「用于犯罪的财产」,那为何不申请冻结苹果日报银行户口?港交所为何又仍然容许苹果日报股票交易至今?


总的来说,笔者充分肯定国安法,这确实是令香港恢复宁静的定海神针,但要长治久安,我们还要考虑改革司法、组织心战、整顿港台、广收情报以至祭起资本主义社会最厉害的杀手锏:封户口!可以说是迢长路远,但胜利一定是属于爱护国家人士的,因为「维护国家安全」是正气凛然的,是理直气壮的,也是真正的「普世价值」!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香港政府新闻统筹专员

编辑: 潘丽丽

来源: 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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