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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炜光:港大须收回「连侬墙」 阻「港独」思潮蔓延

日期: 2020-10-08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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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炜光


「国安法的第九条、第十条要求特区里的学校、大学、社会团体,包括各位传媒和一些社交网络都要增加对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所以大学亦是责无旁贷,要在这方面做工作。我知道教育局局长亦会与各大校长会面,了解他们打算如何落实国安法的要求,但如果有需要时、他们自己已经没有能力落实这要求时,执法机关当然要去处理。」这是10月6日早上特首林郑月娥回答《点新闻》记者的提问。这段文字摘自行政长官网页,是林太回答的逐字逐句纪录。最后两句的讯息很清楚:「若校长们没能力落实国安法,执法机关会出手。」这已经不是温馨提示,而是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了,不知我的港大师弟妹们收到没有?


恰巧明日(8日)是香港大学学生会使用的「连侬墙」到期日,港大校方完全有权收回。笔者为各小师弟妹前途计,希望大学方能当机立断,10月8日明确收回该「墙」,把所有文宣一概抹去(虽然据说其中贴有笔者致港大学生会的两封公开信,但绝大部分都是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文宣)。此举一定会招致小师弟妹们的反弹,但想深一层,这其实是为他们好。特首已明确表态,笔者预期若港大校方仍然巍然不动,只会重演8月10日逾200警察到壹传媒搜查兼拘捕的事件。届时若有个别小师弟妹负隅顽抗,只会被加控多一条「阻差辨公」罪。各位小师弟妹们,触犯国安法是有机会不批保释的,切勿以为你可以像黎智英这么「好彩」,可以被拘捕后转眼便又出来,并大放厥词。每宗个案不同,你若被捕,你的遭遇多数是「唐英杰」,而不是「黎智英」!


当然「连侬墙」只是其中一点而已,更重要的是,港大校方要明确告诫所有同学,若继续有「港独」文宣及行动,大学会按《大学条例》启动纪律程序,最高惩罚是取消学籍。这个刑罚看上去重,但总比触犯国安法而被判长期监禁要好。


我明白小师弟妹们一定会用「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作挡箭牌,并说「连在大学讨论『港独』也不行?」然而这只是伪命题,譬如「吸毒」、「加入黑社会」、「性侵女性」等这些都不属「言论自由」;凡触及这些议题,立场一定是谴责,不会以「言论自由」或「学术自由」作掩护来讨论一下其好处和坏处。


国安法已经生效3个多月,虽然还未有法庭判例,但这只是司法叹慢板的结果,并不等于同学们犯了法便不用「找数」。看看梁天琦身陷囹圄、梁继平流亡海外、张昆阳不知所踪、郭子麟弃保潜逃(「12逃犯」之一),这些例子足以警醒校方,不要再对学生的「港独」思潮听之任之。


「香港大学是为中国而立,不是为『港独』而立。」(这句话笔者曾当面对张翔校长说过)笔者不希望日后再有叶芷琳(现届港大学生会会长)、游展鹏(现届港大学生会校园电视主席)等被拘捕,甚至要弃保潜逃的事情。趁同学们在歧路上未算走得太远时,大学校方有责任用一切方法劝止或以纪律行动阻止他们,否则,只会又多一位大好青年前途尽毁。这难道是港大校方所愿见?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香港政府新闻统筹专员

编辑: 潘丽丽

来源: 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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