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社联周转香:打击「假记者」 保护「真记者」
文/周转香
早前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中「传媒代表」的定义,未来只认可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机构,以及「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这意味自称「记者」的人士若只持有记协和摄记协发出的会员证,或只持有未登记传媒机构的记者证,将无法出席警方记者会,日后或无资格进入警方的封锁线内采访。
记协、反对派议员等随即批评警方「打压新闻自由」、「侵犯网媒记者采访权」。但根据「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申请指引」(载列于政府新闻处网站),纯网上运作媒体同样可申请登记。网媒只要有一名记者和一名编辑,在提出申请前的三个月内有报道新闻,每周更新至少五天,保障内容有一定原创性,并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注册,便可能接纳为GNMIS登记用户。这一门槛并不高,绝大多数网媒均符合这一条件。反对派著名网媒「立场新闻」,有「法轮功」背景的网媒「看中国」都已经成功登记。而反修例期间新成立的反对派网媒「香城公民媒体」,亦已成功登记,在新的安排下仍可进入警方封锁线内采访。
在GNMIS作出登记并非难事,尚未登记的网媒只须作出登记便可继续采访,根本不受影响。真正受到影响的,便是连最宽松的基本门槛也不达标,或执意拒绝登记,只出现在示威现场,以采访为名,阻挠警方执法、甚至参与示威的「假记者」。今年7月21日,元朗一商场内有人违反「限聚令」进行示威,警员入内截查示威者,竟有150名身著反光衣的疑似「记者」人士上前「采访」,令警方寸步难行。最后,警方传媒联络队警司高振邦下令核实在场「记者」身份,有「记者」未能出示有效记者证以作查核,有「记者」连自己受雇于哪间新闻机构都未能讲出,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类似事件层出不穷,一再反映了「假记者」确实存在,且为数不少。
暴徒以记者身份自我包装,警方难以确认记者真假,在确认记者身份时需要较多的时间,真记者的采访难免受阻。修订令记者的定义清晰,降低了警方查核的难度,亦令传媒采访可有序高效进行,保障了真记者的采访权。少了鱼目混珠的「假记者」,多了经过专门从事采访工作的「真记者」,断章取义、影响公众对事实认知的「假新闻」也会减少,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基本法》第27条保障新闻自由,但绝不保障冒充记者阻警办公的自由。是次修订《警察通例》对包括正规网媒记者在内的记者非但没有负面影响,反而有积极作用。真正有心采访、报道真相的真记者,应当支持《警察通例》是次修订。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新界社团联会副会长
编辑: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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