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香港再度亮起红灯,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直言香港出现第三波爆发,情况严峻前所未见。不难看出,疫情难以在短期内真正受控,已严重影响原定9月6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从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选举公平公正来说,将立法会选举押后,既是合乎情理的做法,也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文|香港 顾敏康
人群聚集带来染病高风险
连日来,香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每天以两位数速度激增。7月19日已经达到单日108宗,7月23日更是达到118宗,创下疫情爆发以来新高;香港的新冠病毒感染人数也已经超过17年前感染“沙士”的人数(1755名)。有香港医学专家建言,如果在一周之内新冠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政府应当颁布“禁足令”。既然市民连出门都有可能因疫情而受到限制,报名参选立法会的候选人又如何进行竞选活动?一些建制派参选人也已经不得不呼吁他们的义工朋友暂停所有竞选街站。有专家从第三波疫情暴发的时间轨迹、确诊人群和地理范围等因素推断,反对派发动的所谓“初选”带来的人群聚集是造成此轮疫情大扩散的原因之一,而在预期疫情还远未得到受控的9月6日进行投票,助选团队和选民的大量聚集,无疑增加病毒感染的巨大风险。
外地选民难回港投票凸显选举不公
然而,在疫情肆虐下,特区政府仍然表示暂拟于9月6日进行立法会选举。但是,现时的疫情不仅令选举活动有增加大规模感染的风险,而且特区政府的封关和隔离措施的决定已经再次延期至9月7日,使得在内地或海外生活的香港选民几乎无法回香港投票。曾有文章指出,目前有大量港人居住在内地或海外,数据显示,单单一个广东省,已经超过50万港人长住,在强制隔离措施持续之下,他们无法自由进出香港,而特区政府又无法及时设立有效的境外投票机制,势必严重影响这批选民的投票意愿,也无疑等同直接剥夺了他们的选举权,不仅对他们极为不公,对参选人也非常不公平。另外,考虑疫情扩散的风险和强制检疫的不便,相信会有许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市民会放弃投票机会,说明这样的选举明显缺乏公平性。
至少56个国家和地区已因疫情推迟选举
在此情况下,最佳选项就是推迟立法会选举。延期时间可根据疫情变化而定,也可根据医学界意见确定为半年、9个月或1年,这是有先例可循的。众所周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上一些重大活动(如东京奥运会)都延后举行。具体到政治选举,疫情的影响也是世界很多国家或地区严肃对待和慎重处理的议题。有外媒报道,一项关于新冠病毒对全球选举影响的研究结果表明,许多国家完全推迟或取消了选举和投票,以免损害公众健康、损害选举进程。据统计,世界上至少有56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推迟各类选举。当前香港爆发第三波疫情,局势非常严峻,推迟立法会选举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举措。
押后选举具有法律依据
不仅如此,特区政府押后立法会选举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香港《立法会条例》第44条列明延期或押后的情况。《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8条(公共卫生紧急事态规例)第一款列明: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任何情况属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情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该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及为保障公众健康,订立规例。《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第2(1)条列明: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
当然,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定会招致反对派的反对。从他们不顾政府警告、不管疫情危害并严重违反限聚令执意组织和推动非法“初选”的行为,即可知他们根本不关心市民的安危。但是,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平公正选举属于重大公共利益,特区政府必须勇于担当,果断作出押后选举的决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押后选举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证选举公平公正,而且并不会损害反对派的选举利益。
综上所述,面对严重疫情,只有押后立法会选举,特区政府才能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抗击疫情、战胜疫情,并有机会取消隔离措施,使得在内地或其他海外地区的香港选民能够返回香港参与助选或行使投票权利。更为重要的是,押后选举能够给予参选人在疫情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合理的竞选活动,包括设立必要的街站宣传自己。只有在公共卫生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展开选举,才能彰显选举的正当性,选举结果也才具有广泛的认受性。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0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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