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领头的一众“揽炒”者无视政府警告,执意策动反对派阵营举行所谓“初选”,已涉嫌违法。据称,他们操控的是次“初选”有超过61万人投票,戴耀廷形容投票人数是“奇迹”和“政治旋风”,并称如果有人不遵从结果去参选,将是“政治自杀”和必然落败云云。
针对“揽炒派”企图夺权乱港的“初选”,中联办、港澳办接连发表声明,严厉谴责“初选”是对香港特区选举的非法操控,公然挑战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初选”有明确政治目的,是为香港带来巨大祸害的“修例风波”的延续,亦是“黑暴”“揽炒”的变种。“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这一行径目无法律,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严重挑战,是对香港民主选举制度的干扰和破坏,是对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组织选举权力的侵蚀,是对选举公平原则的背弃,也是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公然挑衅,绝不能允许。
文|香港 葛珮帆
反对派走上日益激进的对抗路线
近年来每次选举,戴耀廷和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均会作出所谓的选举协调,而且愈来愈有规模,成为反对派的选举大台。其选举协调表面上以貌似客观科学的投票及民调等方式进行,实际上都由他们操控,而在看似“无形”实则全面控制的幕后操纵下,反对派阵营也不断走向日益激进的对抗路线。
是次“初选”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合法、公正选举,而是以“公民投票”作幌子,威胁参加“初选”者签署“抗争声明”,公开承诺如果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将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及所有政府议案,逼令政府应允他们的政治要求,包括迫使行政长官接受所谓“五大诉求”,落实所谓真“双普选”等,其目的就是要推翻合法的特区政府,夺取香港的管治权。戴耀廷早已扬言,要以获得“大杀伤宪制武器”去达到阻挠政府施政、“揽炒”香港的目的。戴耀廷去年被判囚16个月,然而服刑4个月后便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一位有案在身的人竟能持续兴风作浪,以非法“初选”,煽惑支持者特别是涉世未深、较为单纯的青年人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是可忍孰不可忍?
“初选”播“独”兼播疫
“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系统”)只供选民查阅自己的登记资料。任何人士透过“系统”查阅另一名选民的登记资料而未事先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即有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有关条款。“初选”借机获取大量市民个人信息和选民资料,涉嫌违反私隐条例。
戴耀廷等人坚持策动连续两日的全港性“初选”投票,与疫情再度反复并呈现大规模爆发的时间十分吻合。戴耀廷等“揽炒派”播“独”兼播疫,把政治利益凌驾于港人生命健康、公共卫生、社区安全之上,祸害市民“揽炒”香港,心明眼亮的选民应看清“揽炒派”祸港殃民的真面目,凝聚民意惩罚他们。
今年4月,戴耀廷在《苹果日报》以《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为题撰文,以“一步扣一步”的方式,勾画出夺权路线图。其“揽炒十步”已触犯了基本法总则,旨在推翻本港的基本制度及颠覆中央政府。戴耀廷所作所为已经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两个条文。香港国安法第22条列明,“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第29条规定,勾结外部势力“对香港特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亦属违法。
戴耀廷涉嫌卷入“黑金捐款”
戴耀廷再三破坏选举公平公正,劣行罄竹难书。在上届立法会选举中,他推动所谓“雷动计划”,明显是人为操控的配票行动,由他按照所谓的“民调”,来决定支持者该支持或放弃哪些候选人,以“夺取”最多议席。这个“计划”明显是源自台湾民进党,但台湾民进党是由其“党中央”直接进行配票,加上很多地区桩脚,才达致预期效果。身为“学者”的戴耀廷,既无权,又无势,更无兵司令,为何能构想出一个大型的配票计划?如果背后没有人支持、没有人提供财政支援,戴耀廷能策划出一场“雷动”吗?
戴耀廷还为“揽炒派”布局去年区议会选举且献计,提出“风云计划”,旨在于区选中,将“揽炒”议席由约100席大幅提升至300席以上,借此抢占相关的117个选委席位,为下届行政长官选举“造王”作准备。在内外反对势力的精心策划下,香港出现所谓“反修例”的持续动乱,“黑暴”“揽炒”猖獗,“风云计划”终得逞。
此次戴耀廷发起“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众筹,目标是在7月13日前筹到350万港元,并广传众筹网页,而网页上还明言“越多资金,我们就越有信心能让最多市民投票,并确保各票站顺利运作”。所谓“众筹”有无外国资金参与令人质疑。戴耀廷涉嫌卷入“黑金捐款”,反映其是黎智英“黑金政治”链条上的棋子,而根据香港媒体的调查报道所知,站在黎智英背后的则是外国的“超级金主”。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明朝张居正也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若得不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最终只会沦为一纸空文。当前,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香港社会逐步恢复了秩序,市民开始重回安宁生活,这正是因为香港国安法言必行行必果的强大震慑力。对于涉嫌触犯本地选举法律和香港国安法的戴耀廷来说,迎接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系香港立法会议员,已报名参选下一届立法会议员,截至本文截稿日7月23日,同区已递交提名表格的参选人还有陈克勤、杨岳桥、陈志全、范国威、刘颖匡、何桂蓝、黄兆健、林克霖、陈玉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0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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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领头的一众“揽炒”者无视政府警告,执意策动反对派阵营举行所谓“初选”,已涉嫌违法。据称,他们操控的是次“初选”有超过61万人投票,戴耀廷形容投票人数是“奇迹”和“政治旋风”,并称如果有人不遵从结果去参选,将是“政治自杀”和必然落败云云。
针对“揽炒派”企图夺权乱港的“初选”,中联办、港澳办接连发表声明,严厉谴责“初选”是对香港特区选举的非法操控,公然挑战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初选”有明确政治目的,是为香港带来巨大祸害的“修例风波”的延续,亦是“黑暴”“揽炒”的变种。“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这一行径目无法律,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严重挑战,是对香港民主选举制度的干扰和破坏,是对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组织选举权力的侵蚀,是对选举公平原则的背弃,也是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公然挑衅,绝不能允许。
文|香港 葛珮帆
反对派走上日益激进的对抗路线
近年来每次选举,戴耀廷和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均会作出所谓的选举协调,而且愈来愈有规模,成为反对派的选举大台。其选举协调表面上以貌似客观科学的投票及民调等方式进行,实际上都由他们操控,而在看似“无形”实则全面控制的幕后操纵下,反对派阵营也不断走向日益激进的对抗路线。
是次“初选”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合法、公正选举,而是以“公民投票”作幌子,威胁参加“初选”者签署“抗争声明”,公开承诺如果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将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及所有政府议案,逼令政府应允他们的政治要求,包括迫使行政长官接受所谓“五大诉求”,落实所谓真“双普选”等,其目的就是要推翻合法的特区政府,夺取香港的管治权。戴耀廷早已扬言,要以获得“大杀伤宪制武器”去达到阻挠政府施政、“揽炒”香港的目的。戴耀廷去年被判囚16个月,然而服刑4个月后便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一位有案在身的人竟能持续兴风作浪,以非法“初选”,煽惑支持者特别是涉世未深、较为单纯的青年人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是可忍孰不可忍?
“初选”播“独”兼播疫
“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系统”)只供选民查阅自己的登记资料。任何人士透过“系统”查阅另一名选民的登记资料而未事先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即有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有关条款。“初选”借机获取大量市民个人信息和选民资料,涉嫌违反私隐条例。
戴耀廷等人坚持策动连续两日的全港性“初选”投票,与疫情再度反复并呈现大规模爆发的时间十分吻合。戴耀廷等“揽炒派”播“独”兼播疫,把政治利益凌驾于港人生命健康、公共卫生、社区安全之上,祸害市民“揽炒”香港,心明眼亮的选民应看清“揽炒派”祸港殃民的真面目,凝聚民意惩罚他们。
今年4月,戴耀廷在《苹果日报》以《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为题撰文,以“一步扣一步”的方式,勾画出夺权路线图。其“揽炒十步”已触犯了基本法总则,旨在推翻本港的基本制度及颠覆中央政府。戴耀廷所作所为已经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两个条文。香港国安法第22条列明,“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第29条规定,勾结外部势力“对香港特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亦属违法。
戴耀廷涉嫌卷入“黑金捐款”
戴耀廷再三破坏选举公平公正,劣行罄竹难书。在上届立法会选举中,他推动所谓“雷动计划”,明显是人为操控的配票行动,由他按照所谓的“民调”,来决定支持者该支持或放弃哪些候选人,以“夺取”最多议席。这个“计划”明显是源自台湾民进党,但台湾民进党是由其“党中央”直接进行配票,加上很多地区桩脚,才达致预期效果。身为“学者”的戴耀廷,既无权,又无势,更无兵司令,为何能构想出一个大型的配票计划?如果背后没有人支持、没有人提供财政支援,戴耀廷能策划出一场“雷动”吗?
戴耀廷还为“揽炒派”布局去年区议会选举且献计,提出“风云计划”,旨在于区选中,将“揽炒”议席由约100席大幅提升至300席以上,借此抢占相关的117个选委席位,为下届行政长官选举“造王”作准备。在内外反对势力的精心策划下,香港出现所谓“反修例”的持续动乱,“黑暴”“揽炒”猖獗,“风云计划”终得逞。
此次戴耀廷发起“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众筹,目标是在7月13日前筹到350万港元,并广传众筹网页,而网页上还明言“越多资金,我们就越有信心能让最多市民投票,并确保各票站顺利运作”。所谓“众筹”有无外国资金参与令人质疑。戴耀廷涉嫌卷入“黑金捐款”,反映其是黎智英“黑金政治”链条上的棋子,而根据香港媒体的调查报道所知,站在黎智英背后的则是外国的“超级金主”。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明朝张居正也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若得不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最终只会沦为一纸空文。当前,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香港社会逐步恢复了秩序,市民开始重回安宁生活,这正是因为香港国安法言必行行必果的强大震慑力。对于涉嫌触犯本地选举法律和香港国安法的戴耀廷来说,迎接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系香港立法会议员,已报名参选下一届立法会议员,截至本文截稿日7月23日,同区已递交提名表格的参选人还有陈克勤、杨岳桥、陈志全、范国威、刘颖匡、何桂蓝、黄兆健、林克霖、陈玉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0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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