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炜光:始于初见,难以终老
文/冯炜光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昨日召开了一个约2小时的会议,会上最令外界瞩目的议程便是:决定是否革除戴耀廷教席。一时间,纽鲁诗楼入口处记者云集,镜头林立。据了解,戴耀廷的教席最终在18对2的绝大比数下通过,即时解雇,不作补偿。1980年代即戴耀廷入读港大法律系时,法律学院是设在纽鲁诗楼的(记忆中在5楼),戴可能想不到约35年后他会在这里结束他港大法律学者的生涯。按理,戴在早年便在港大拿到终身教席,他是可以在港大法律学院工作至退休(终老)的;但因为戴自己的选择,令他一步步陷入今天的境地,由发动非法「占中」、因而身陷囹圄16个月以至坚决与国家民族对著干,倡议「真揽炒十步」,到今天首先被「揽炒」的却是他自己。
回想1980年代戴还是一个青涩少年,他在约1987年开始以大专学生代表身份参加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笔者则是1985-1986年的学界咨委之一,和戴既认识也交接过工作),亲历了基本法的咨询工作,甚至在那里的秘书处邂逅了他今天的妻子。平心而论,上天(或我们基督徒的用语:神)对戴不薄。戴既能经历香港回归的大时代,更因为他是念法律的,参与了基本法的咨询(全港当时约600万人口,只有180位咨询委员)工作,令他的经历更扎实。以中央政府对治港人才求才若渴,戴緃使未能像他的同学袁国强一样成为律政司司长,最少也可以成为一位法律界名嘴,以他的经历和学养,为落实基本法解惑释疑,而不是落到今天被即时解雇的下场。
笔者在2013年7月2日曾举办了一场有时任行会成员张志刚、中原地产创办人施永青和戴的同场研讨会。由于当时戴刚提出「占中」不久,他的出现吸引了满堂记者。笔者清楚记得戴当时说「占中」不一定要发生,只是一种「倒逼」中央政府的手段。当时笔者心中打个兀突,香港这1100平方公里的地方,凭甚么去「倒逼」管辖著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央政府。这个实力对比绝对不对称,要令中央听你的,只能是讲道理,而不是要挟人家。到了2014年「占中」爆发前夕,戴要求的更明确,那便是基本法内没有的「公民提名」,最令笔者不解的是戴曾为基本法咨询委员,明明知道基本法第45条内写的普选是「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而这个条款早在1990年4月4日即「占中」提出前的23年便已通过了,当时还获社会大力支持。可能戴那时已太著迷于他从美国那边学来的「非暴力抗争」,于是不理1990年时中央和香港社会的共识,坚持以非法「占中」来倒逼中央。「占中」最终在2014年9月底爆发,延宕79天,从此香港走向撕裂,也打开了以「大规模违法行为作抗争」之门。
之后戴越走越远,对香港的伤害也越来越深。期间又搞了「雷动」和「风云」计划;到今年还没坐完16个月牢,就举办所谓「初选」,意图达致他的立法会「35+」大计,瘫痪特区政府。在中央提出香港国安法前一个月的4月底,戴还写出了《真揽炒十步》的文章,要揽著我国执政党跳崖,而陪葬的却是他口中念兹在兹的香港。笔者不想对戴转变的背景作没证据的揣测,但戴这样越走越远,有点不能自拔的况味。笔者估计可能源自他误信了「非暴力抗争」(其实根本是「颜色革命」)的抗争手法,复又以「违法达义」来自圆其说,更以「法不责众」来鼓动其他人参加,于是越陷越深。
戴在被解雇之后,即时在社交媒体上载一篇中英文的帖文,阐述他的心情。笔者注意到帖文的头像刚换了戴年轻时的照片(据他说是1985年,即基本法刚开始草拟的那一年),戴的解说是「当时我问自己:『我的前路会是怎样的呢?』,走过30多年,想不到我仍是要问:『我的前路会是怎样的呢?』」。这充分显示现时已身为人夫人父的戴对前路的惶惑。然而戴在思考自己的前路时,又可曾想到自从大约7年前当他开始迷上了「倒逼中央」后,多少学子因他的「启蒙」而走上歪路?多少年轻人因为他的倡议而毁了前途?多少年轻人因而身陷囹圄而更感前路茫茫?多少家庭和朋友关系因他的倡议而撕裂(笔者也曾身受其苦)?香港整体社会又因他的倡议而伤筋动骨,并在2015年时和普选擦身而过﹗不过现时的港大同学也可能因为慑于香港国安法,戴被解雇的消息一出,连一点较具体的行动都没有,或许港大同学对戴已经不再感冒了。
最后令笔者深感惋惜的是:直到被解雇的今天,戴仍然在社交媒体上写道:「若有疑问『一国一制』是否已临到香港,我的个案应足以释疑」。戴同学,你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你个人的经历不会成为「一国两制」成败的试金石,反而因为对你作出应有的处理(例如28/7的即时解雇)而更突显其生命力,更突显其正气弘扬和法治精神。我们广大香港市民,港大的绝大多数同学和毕业生要的是安居乐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要的是以专业去贡献国家;而不是以「35+」去瘫痪政府,倒逼中央,刻意去缔造政治经济危机。戴同学,你明白吗?
作者为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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