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定以来,美英为首的一众西方国家便跳到前台狂吠不已。某些国家更是赤裸裸地进行恫吓和干预,它们虚伪蛮横、混淆视听,自己可以进行国家安全立法,却对香港国安法大搞双重标准,不仅极力阻挠,更制造谎言,肆意污名,在港挑动对抗等。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顾问、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朱育诚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美英等国完全就是按照强盗逻辑行霸权之举。他说,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而香港国安法立法是要维护中国国家安全,这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我们自己家里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他还指出,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央授权香港特区就国家安全进行立法(基本法23条立法),但到现在迟迟未能立法,这是反中乱港势力长期破坏的结果,且目前看不到香港完成这一立法的社会条件,在此背景下,基于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日益严峻,由中央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合情、合理、合法,也十分迫切。
文|本刊记者 魏东升
制定国家安全法是中央事权
记者:海外有些舆论质疑全国人大对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此您怎么看?如何理解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与香港基本法23条的关系?
朱育诚:香港回归之后,围绕政治体制发展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而关于政治体制发展问题,必须遵循基本法办事。但反对派总是试图歪曲和破坏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基本法23条立法,本来是应有之义,也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要求和落实基本法的责任,由于反对派的阻挠,基本法23条至今迟迟未立。
虽然反对派想尽一切办法妖魔化基本法23条,用所谓的民主、人权来反对基本法23条,可实际上基本法23条却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支撑,与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权、民主和自由并不矛盾。你不危害国家、不颠覆国家、不窃取国家机密、不与国外政治性组织发生联系、不破坏香港的安定,基本法23条和你有什么关系?那是针对敌对破坏势力的!
邓小平当年早已预见,他明确地说过,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香港自身是难以解决的。从立法本身来看,23条立法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迟迟未立的原因还是一些人在幕后势力的操控和“支撑”下极力反对。而幕后势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干扰和破坏基本法23条的立法,因为他们怕23条一旦在香港完成本地立法,就难以利用香港作为反共反华基地对中国内地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所以23条到现在没有立出来,是他们破坏的结果。
维护国家安全本是中央的事权和职责,中央完全有权在23年前就进行针对香港的国安立法,但出于对特区政府的信任及对香港特区法治传统的尊重而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授权香港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并不意味著中央放弃或丧失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之前有一种说法认为,基本法只是中央的授权法,只是规定香港权力的法律。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基本法的本质不单是一部授权法,而且也是一部规定中央权力的法律。如果时间和实践一再证明香港难以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难道中央只能坐视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的缺失吗?所以说,由中央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合情、合理、合法,也十分迫切。
不怕美国所谓的制裁
记者:美国声称将就香港国安立法对香港实施制裁,您对此有何评论?
朱育诚:你看如今的美国,霸权主义赤裸裸是他的一个本性。他在香港问题上捣乱,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多年来就是如此。但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就是在不断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过程中成长壮大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在斗争中不断地建设自己,屹立起来的。所以我们不怕美国所谓的制裁。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那么多志愿军战士,为了国家安全、为了保护主权而英勇牺牲在朝鲜战场上。那时候我们那么穷那么弱,毛主席领导党和国家敢于斗争,才有了今天的繁荣富强。今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我们正在逐步迈向强国之路。美国现在利用香港问题继续捣乱,目的就是企图遏制中国的发展。
所以说指导思想非常重要。当年有毛泽东思想,后来有了邓小平改革开放的理论,现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几个指导思想在香港问题上是一致的。回归前的香港,是国家给建设留的一个窗口,所以中央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况提出来“长期打算,充分利用”这一方针。后来收回香港之后,严格执行了邓小平所倡导的“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现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安全的立法,这是我们国家应有的权力,而且是为了使香港“一国两制”的基础建得更牢,这个指导思想我们一直没变。
自己家里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
记者:近日七国集团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声明称中方的决定有悖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联合声明》。对此,您有何评论?
朱育诚:基本法前面我已说过。关于《中英联合声明》,它只解决一个香港主权回归的问题,所以这次香港国安立法跟《中英联合声明》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根本不是同一性质的问题。香港国安立法是解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问题,这是保证“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一个必要条件。
关于七国集团外长发表的联合声明,我看有人形容得很好:我们家装个防盗门,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主权安全都是我们家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
香港回归之前,我们主要的斗争对象是英国人,主要矛盾是主权的争夺,回归以后是管治权的争夺。从理论上来讲,主权和治权是不可分割的,有主权必须有治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香港被英国人殖民管治了100多年。香港回归之前,中英是主要对手,回归以后美国又插进来了。所以说,香港管治权的争夺存在著“三性”问题——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长期性主要体现在人心回归上,毕竟香港被英国殖民管治100多年,港人不可避免受到殖民管治的影响。人心回归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也是我们早就预料到的,所以说管治权争夺的长期性反映在人心回归的长期性上。
复杂性在于,美国作为世界霸主,早在英国管治香港期间就把香港确定为颠覆中国内地社会主义制度的前哨阵地,这些都有文件可查。至今,这一点仍未改变。
艰巨性在于,英国人走的时候埋了很多“地雷”,大家都应该知道排雷比埋雷危险。尤其是彭定康做“末代港督”时,处心积虑通过行政手段在香港“埋雷”,展开一系列从香港撤退前的部署,企图在香港回归后给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增加管治难度。
虽然香港管治权的争夺极其艰难,但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绝对不能退让。邓小平当年早就讲过,“在主权问题上一分一毫也不能让,更不要说是一寸。”
任何时候都要高举爱国爱港这面旗帜
记者:您曾在香港工作多年,您认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将对香港社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朱育诚: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证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能够行稳致远,把反中乱港的破坏势力全部清除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修例风波”中被煽动的一些青年学生,我们要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内地和香港的联系,让香港的年轻人多了解祖国,认识祖国,要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国家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在任何时候都要高举爱国爱港这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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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定以来,美英为首的一众西方国家便跳到前台狂吠不已。某些国家更是赤裸裸地进行恫吓和干预,它们虚伪蛮横、混淆视听,自己可以进行国家安全立法,却对香港国安法大搞双重标准,不仅极力阻挠,更制造谎言,肆意污名,在港挑动对抗等。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顾问、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朱育诚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美英等国完全就是按照强盗逻辑行霸权之举。他说,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而香港国安法立法是要维护中国国家安全,这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我们自己家里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他还指出,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央授权香港特区就国家安全进行立法(基本法23条立法),但到现在迟迟未能立法,这是反中乱港势力长期破坏的结果,且目前看不到香港完成这一立法的社会条件,在此背景下,基于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日益严峻,由中央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合情、合理、合法,也十分迫切。
文|本刊记者 魏东升
制定国家安全法是中央事权
记者:海外有些舆论质疑全国人大对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此您怎么看?如何理解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与香港基本法23条的关系?
朱育诚:香港回归之后,围绕政治体制发展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而关于政治体制发展问题,必须遵循基本法办事。但反对派总是试图歪曲和破坏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基本法23条立法,本来是应有之义,也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要求和落实基本法的责任,由于反对派的阻挠,基本法23条至今迟迟未立。
虽然反对派想尽一切办法妖魔化基本法23条,用所谓的民主、人权来反对基本法23条,可实际上基本法23条却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支撑,与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权、民主和自由并不矛盾。你不危害国家、不颠覆国家、不窃取国家机密、不与国外政治性组织发生联系、不破坏香港的安定,基本法23条和你有什么关系?那是针对敌对破坏势力的!
邓小平当年早已预见,他明确地说过,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香港自身是难以解决的。从立法本身来看,23条立法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迟迟未立的原因还是一些人在幕后势力的操控和“支撑”下极力反对。而幕后势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干扰和破坏基本法23条的立法,因为他们怕23条一旦在香港完成本地立法,就难以利用香港作为反共反华基地对中国内地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所以23条到现在没有立出来,是他们破坏的结果。
维护国家安全本是中央的事权和职责,中央完全有权在23年前就进行针对香港的国安立法,但出于对特区政府的信任及对香港特区法治传统的尊重而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授权香港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并不意味著中央放弃或丧失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之前有一种说法认为,基本法只是中央的授权法,只是规定香港权力的法律。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基本法的本质不单是一部授权法,而且也是一部规定中央权力的法律。如果时间和实践一再证明香港难以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难道中央只能坐视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的缺失吗?所以说,由中央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合情、合理、合法,也十分迫切。
不怕美国所谓的制裁
记者:美国声称将就香港国安立法对香港实施制裁,您对此有何评论?
朱育诚:你看如今的美国,霸权主义赤裸裸是他的一个本性。他在香港问题上捣乱,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多年来就是如此。但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就是在不断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过程中成长壮大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在斗争中不断地建设自己,屹立起来的。所以我们不怕美国所谓的制裁。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那么多志愿军战士,为了国家安全、为了保护主权而英勇牺牲在朝鲜战场上。那时候我们那么穷那么弱,毛主席领导党和国家敢于斗争,才有了今天的繁荣富强。今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我们正在逐步迈向强国之路。美国现在利用香港问题继续捣乱,目的就是企图遏制中国的发展。
所以说指导思想非常重要。当年有毛泽东思想,后来有了邓小平改革开放的理论,现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几个指导思想在香港问题上是一致的。回归前的香港,是国家给建设留的一个窗口,所以中央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况提出来“长期打算,充分利用”这一方针。后来收回香港之后,严格执行了邓小平所倡导的“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现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安全的立法,这是我们国家应有的权力,而且是为了使香港“一国两制”的基础建得更牢,这个指导思想我们一直没变。
自己家里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
记者:近日七国集团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声明称中方的决定有悖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联合声明》。对此,您有何评论?
朱育诚:基本法前面我已说过。关于《中英联合声明》,它只解决一个香港主权回归的问题,所以这次香港国安立法跟《中英联合声明》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根本不是同一性质的问题。香港国安立法是解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问题,这是保证“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一个必要条件。
关于七国集团外长发表的联合声明,我看有人形容得很好:我们家装个防盗门,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主权安全都是我们家的事,岂容外人肆意插手!
香港回归之前,我们主要的斗争对象是英国人,主要矛盾是主权的争夺,回归以后是管治权的争夺。从理论上来讲,主权和治权是不可分割的,有主权必须有治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香港被英国人殖民管治了100多年。香港回归之前,中英是主要对手,回归以后美国又插进来了。所以说,香港管治权的争夺存在著“三性”问题——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长期性主要体现在人心回归上,毕竟香港被英国殖民管治100多年,港人不可避免受到殖民管治的影响。人心回归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也是我们早就预料到的,所以说管治权争夺的长期性反映在人心回归的长期性上。
复杂性在于,美国作为世界霸主,早在英国管治香港期间就把香港确定为颠覆中国内地社会主义制度的前哨阵地,这些都有文件可查。至今,这一点仍未改变。
艰巨性在于,英国人走的时候埋了很多“地雷”,大家都应该知道排雷比埋雷危险。尤其是彭定康做“末代港督”时,处心积虑通过行政手段在香港“埋雷”,展开一系列从香港撤退前的部署,企图在香港回归后给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增加管治难度。
虽然香港管治权的争夺极其艰难,但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绝对不能退让。邓小平当年早就讲过,“在主权问题上一分一毫也不能让,更不要说是一寸。”
任何时候都要高举爱国爱港这面旗帜
记者:您曾在香港工作多年,您认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将对香港社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朱育诚: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证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能够行稳致远,把反中乱港的破坏势力全部清除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修例风波”中被煽动的一些青年学生,我们要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内地和香港的联系,让香港的年轻人多了解祖国,认识祖国,要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国家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在任何时候都要高举爱国爱港这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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