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健 元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怀抱,实现国家对港恢复行使领土主权管理的首次回归。23年后的今天,香港将迎来第二次回归,香港也必须完成「二次回归」。即:教育主权的回归,司法主权的回归,行政主导权力的真正回归,即特区政府「治理能力」和「管治权力」的真正回归,以完成香港「人心的真正回归」。
97回归后的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方针。因此,香港就有维护「一国」前提和尊重「两制」差异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也就是说香港没有「三权分离」的政治土壤和特权空间。香港的司法独立是相对的,而非如西方国家绝对的特权。香港的司法「独立」,是为确保法官行使审判权力时的「独立、客观、公正」,而不受外因干涉和干扰。这个「独立」绝非大法官们所偏执固守和理解的「司法独大」的特权,也不是「基本法」框架下,用来制肘特区政府行政主导的第二权力。
香港必须落实「基本法」中特区政府行政主导的基本原则。在《港区国安法》(草案)中已明确:特首可指定香港法官审办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也是这个精神的集中体现。中央已给香港预留了《港区国安法》执法裁量与裁决的责任权力和空间。这是特首和特区政府「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基本权力。也体现了对「两制」差异的尊重。如果特区政府不能很好履行自身的宪制责任和执法权力,中央必定会再次出手行使管辖权和执法权。因为《港区国安法》的解释权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也将在港设立国家安全公署,且有独立的管辖权和执法权,专责处理涉及国家层面的危害国安重大案件。这就是高悬在香港反中乱港汉奸们头上的一把利剑。
因此,在目前《港区国安法》的制度和执行机制安排下,9月立法会选举预计将如期举行,撤回延后的可能行极低。立法会选举前中央必定出台《港区国安法》,这是彻底治理港毒,消除黑色恐怖暴乱事件的釜底抽薪之策。9月立法会选举的翻盘影响已经弱化很多。纵观这一年来中央对港「止暴制乱」策略:著眼大局,举重若轻,保持战略定力。中央对港拥有全面管治权力和游刃有余的国安执法掌控力。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和大律师工会律师,及大法官们的焦虑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站在中央角度,香港未来大局可控。特区政府若配合好《港区国安法》的立法与及未来执法工作,那么特区政府行政主导权力便可落实,香港二次回归可期。如果特区政府仍旧软弱无力,处处被司法制肘,宪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那么中央也保留了再度出手执法的权力。日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也提到香港「司法独立」是指审办案件时的独立性,以排除外部干涉干扰,而非一种司法权力(特权)。笔者始终认为「三权分离」于香港是个悖论,「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没有司法「绝对独立」的土壤。大法官们多是英国脑袋,香港屁股(双重国籍)。但屁股又不能很好指挥脑袋,因此固守这种所谓的「司法独立」观念也不奇怪,何况香港实行普通法系。但是香港的「司法独立」,绝非「司法独大」,也绝非特别的「司法权力」。这一点基本原则绝不能含混不清。
作者为香港华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香江智汇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