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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炜光:请中央行使监督权 遏止私人检控执法人员的歪风!

日期: 2020-06-12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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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炜光

今日(12日)是《国歌法》正式在香港实施的日子,可喜可贺。《国歌法》在立法会内「审议」了将近2年,主要是因为「揽炒派」恶意拉布,其中光是拖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便已超过7个月,全赖中央发声,表明有监督权,事情才迎刃而解。由此可见,在香港出现不能有效运作时,中央介入确实是十分必要、重要的。

然而6月11日又出现了一个令人十分忧虑的事件,若香港自己不妥善处理,中央又有介入的必要。事缘去年11月一位警员在执行职务,感觉自身生命受到威胁及其枪械有机会被夺去时,毅然开枪。事发当日,这位警察的孩子立即受到黑暴威胁,要紧急离开学校,最后据说已转校以策安全。但一位当天不在现场的泛暴派立法会议员和律师却仅凭传媒报道,便可以私人检控方法入禀裁判法院,而裁判官也已发出传票,该位警务人员现在反而面对可被判终身监禁的指控。由于已进入司法程序,笔者不宜评论案情,但有几点必须指出:

1)香港特区所有权力皆来自中央授权,包括警察的,也包括今次发出传票的裁判官。因此中央完全有权监督。

2)若律政司不介入,大法官不介入,任由一位裁判官便可以发出可判执法人员终身监禁的传票,那叫警察日后如何执法?如何敢使用枪械?这可能也是那位「揽炒派」议员和律师想制造的对警察的「寒蝉效应」,令警察不敢果断执法。例如今天是黄丝口中的 「6.12 周年纪念」,若又出现有人意图抢枪,那么警察是否应果断开枪?会否开枪后又变成日后面对终身监禁的指控?

3)更令人忧虑的是,日后「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为了拘捕美国间谍,拘捕汉奸,警察或内地驻港国安人员可能要使用武力,会否事后又受到私人检控?这岂不是令「港区国安法」执行机制无法落实,令美国间谍可以用「市民」身份作掩护随意使用武力,抗拒拘捕,但警察及国安人员反而缚手缚脚。

4)此事亦会随时被毒犯、黑社会及犯罪分子仿效,随便找个市民及律师在事后作私人检控,那岂不是天下大乱?毒犯、黑社会和犯罪分子可以自由使用武力抗拒被捕,但警察却随时在日后有人仅凭传媒报道便会被追究。香港岂不是永无宁日?

据「黄媒」报道,连这位作出私人检控的议员也担心律政司介入,所以律政司其实完全有权力介入,但律政司若又是尸位素餐,中央政府是否应行使监督权,在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框架下,令「揽炒派」不能再以私人检控来控告警察以至受黑暴袭击的市民(前几天已经发生)。

我们面对的「揽炒派」很懂法律,又很懂制造恐惧,制造「寒蝉效应」,令正义不能伸张,令执法人员屡被掣肘。这样下去,「港区国安法」緃使通过,执行机制还是不能确立。兹事体大,万分期待中央能适时介入,否则会养痈遗患,予美国间谍和汉奸可乘之机。


作者为香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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