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健元
4月4日在纪念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香港中联辧主任骆惠宁撰文强调:「只有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相应的执法力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才能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发言人4月中旬也就香港个别议员搞「政治揽炒」,图谋瘫痪立法会的恶劣行径予以谴责,在香港社会引起强烈反响。4月17日,香港中联办发言人在接受媒体询问时回答了有关问题。明确指出:中央对港工作部门依据中央授权履行职责,有权力也有责任对香港事务发言发声,香港社会少数人提出所谓中央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之说,完全是对基本法的歪曲。发言人特别强调:中央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但高度自治并非完全自治。特区政府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均来源于中央授权。被授权者须对授权者负责,授权者对所授出的权力拥有监督权。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这不仅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神圣权力。
中联办的回答可谓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向热衷捣乱破坏立法会议事规则的反对派议员和反中乱港势力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并非法外之域,面对一段时期以来,香港种种损害经济民生,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利益,图谋分裂的黑暴破坏势力,及某些立法会议员违背基本法所赋予宪制责任的干扰破坏行为,中央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理,作为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监督权的专责机构「港澳办和中联办」责无旁贷,将依法行使其正当权力。由此可见,中央政府依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现已势在必行,并进入具体落实阶段。
因此,为顺利推进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有关方面必须立足于香港现时遭受重创的法治环境和政制生态查找问题,积极配合中央早日制定完成《港区国安法》及执行机制的建立。并进一步完善立法会条例,改善议事规则,杜绝立法会害群之马,全面构建良好的香港法治生态环境。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而眼前港府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尽快完成《港区国安法》执行架构和执行机制的建立。及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程式,早日实现《港区国安法》与《基本法》23条立法双剑合璧,彻底灭除港独分裂势力和敌对反华势力的在港渗透活动,从根子上彻底「止暴制乱」,使香港回复安宁,重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尽早回归全力发展经济的正轨。
今年4月18日煽动制造香港黑色暴乱的「15个幕后黑手」已被警方以「涉犯香港公安条例」、危害社会及公众安全抓捕,港人拍手称快,支持警方依法追究罪魁祸首。这是一个重建法治核心价值的积极信号。但要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香港经济民生福祉」的问题,还必须从速完成《港区国安法》和《基本法》23条立法,这已是近期香港社会形成的广泛共识。
目前,「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已在两位前特首董建华和梁振英先生的召集下,在2000多位「爱国爱港」仁人志士的积极支持和倡议下于5月5日宣告成立。因此香港从新起步,凝聚共识,重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以开创香港崭新的未来,定当从完善立法、堵塞法律漏洞、重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开始。就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完成《港区国安法》立法,并尽快启动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这是阻止香港恐怖暴乱分子和港独分裂势力继续威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及危害香港经济发展的首选之策。因此特区政府是时候将23条立法列入启动计划了。
作者为香港华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香江智汇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