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国恩
按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属上下级领导关系,这就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相当清晰。香港是高度自治但绝非完全自治,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按中国宪法,中央拥有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全面管治权,中央有绝对权力监督香港在基本法下其高度自治权的运作情况,这点不容置疑。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包括有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由中央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包括立法权,中央与特区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关系,特区政府必须对中央政府负责,并受其监督,这是不言而喻的。
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并非基本法第22条所指一般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表示关注及发声,行使监督权,这绝非反对派所说两办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是反对派恶意曲解基本法,抹黑中央、抹黑两办以转移视线,刻意误导香港市民的惯用伎俩。
反而这些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就香港内部事务只一味批评反对中央,不与中央沟通,却向外国摇尾乞怜请求干预香港内部事务,向中央施压,例如鼓吹他们取消香港独立关税区地位、限制出口高科技产品到香港、甚至要求外国立法制裁香港等等,赤裸裸的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及香港利益以谋一己政治私利,荒谬至极,已逾越"一国两制"底线,是典型的卖国行为。
两办有权按宪法及基本法作出声明谴责郭荣铿滥权渎职,郭荣铿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于就任时曾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郭荣铿此刻只是一个会议主持人而并非主席,它的唯一功能就是选出内务委员会主席,现在他自己与一众反对派议员,疯狂拉布,过去半年开了十多次会议也未能选出主席,使内务委员会处于停摆状态,严重干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使立法会无法履行基本法下的职能,浪费大量公币之余,很多民生和社会发展的草案也无从讨论,严重损害公众利益,这就是反对派及黑暴经常挂在嘴边的揽炒行为,为反对特区政府而要全港市民陪葬,绝对是滥用职权甚至是越权行为。此等行为明显违背其就职时关于拥护基木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两办负有监督香港特别行政区运作的权力和责任,当立法会无法正常履行其基本法下的宪制责任,特区政治体制无法正常运作,导致香港市民的整体利益受损,此等故意揽炒行为两办便不能坐视不理,有责任依法过问和实施监督,这样的情况下,两办出声明完全合宪合法,是冀望立法会能拨乱反正,恢复正常运作,特区政府亦应依法幚助纠正错误,例如刑事检控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议员,或向法院申请DQ涉嫌违反誓言的立法会议员,特区政府的这些作为有助遏止反对派的歪风,光是严厉谴责再讉责,没有任何实质行动对事件毫无帮助,市民看在眼里,对立法会及特区政府的不作为也会非常不满,这次两办依法发表声明,除了反映中央对立法会乱局的关注,对相关反对派议员作出严厉警告,谴责其揽炒行为之外,也是对立法会及特区政府的提醒,要有所作为,对香港市民负责 ,对中央政府负责,及时维护香港市民的利益,相信大部份市民是会理解和支持的。
作者为执业律师、香港中律协创会副会长兼司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