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已经到了第24个年头,香港基本法从诞生到现在也走过了30年的历程。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实践“一国两制”,如何更好地落实基本法,基本法是否需要有所修改,都将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文/谭耀宗
香港基本法草委会第五次会议现场(图:中新社)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已经到了第24个年头,香港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从诞生到现在也走过了30年的历程。虽然在这30年中基本法的实践遇到过挑战与曲折,但是总体而言,基本法的实践是顺利的,保障了香港回归后的繁荣稳定。而2019年的“修例风波”中,暴徒对法治以及国家安全、主权的肆意破坏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上区选中建制派的落败,是对爱国爱港力量的一次严重的打击,可以说,香港的政治已经发生了改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实践“一国两制”,如何更好地落实基本法,基本法是否需要有所修改,都将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基本法的起草有著扎实的群众和社会基础
大家都知道,“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项制度创举,基本法最大的意义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个创举固定下来,变成一种机制,保障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平稳运行。回顾1985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的时候,我只有35岁,是当时最年轻、并且是唯一来自劳工层的香港委员。当时的起草委员会总共有59名委员,其中23名委员来自香港。这个委员会聚集了社会各界人士,除了法律界的人士外,更有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科学家钱伟长先生等,可以说这个委员会拥有广泛的代表性,并且委员会的委员们也多次到香港进行调研,听取香港社会的声音。所以说基本法的起草有著扎实的群众和社会基础,广纳百川,将社会不同界别的主流意见都已纳入其中。
当年起草基本法的时候,为了增加透明度,有香港的委员建议,在每次开会后都见记者,将会议的内容向社会公布,这对刚刚改革开放不久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打破惯例的做法,可见,中央对香港社会的意见是非常尊重和重视的。
当年起草基本法的时候,为了增加透明度,有香港的委员建议,在每次开会后都见记者,将会议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图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程序(图:中新社)
中央对于香港社会的尊重还体现在基本法的内容上。《中英联合声明》并无规定香港必须实行普选,但是,在起草委员会考虑香港的情况后,发现部分香港市民对于普选的诉求十分强烈,因此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订明,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最终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而立法会议员也可以由普选产生,这种安排说明了中央对港人的信任。
要进一步明确和巩固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
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基本法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回顾近年来的社会事件,矛头都是指向基本法以及中央政府。2014年发生了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非法“占中”。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是为普选行政长官打下法律基础,然而却被反对派污蔑,最后无法通过,导致本应该在2017年就实现的行政长官普选不能进行。更让人警惕的是,在“占中”后,“港独”势力抬头,更在2016年爆发了旺角暴乱。进入2019年,反对派藉名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更是蛊惑、煽动乃至组织对香港社会进行了长达近9个月的肆意破坏,暴力事件至今尚未完全平息,香港的法治、经济和民生受到严重的破坏。现时,香港社会中“港独”分裂主义以及本土恐怖主义大有合流之势,对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而且我们可以从这些事件发现,反对派最终目的是破坏“一国两制”,并最终把香港分裂出去,成为英美附庸。我们绝对不能让反对派的阴谋得逞,因为无论对国家还是香港而言,“一国两制”都是最好的选择。对于香港而言,“一国两制”既保障了香港原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以及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保证了香港居民的自由和权利,保障了资本主义在香港顺畅的运行。同时,借助国家发展的优势,香港可以分享国家发展的机遇,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并在国家的带领下进一步走向世界,参与“一带一路”、亚投行项目等,港人更可以在国际机构中担任要职。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忽略国家强大给港人带来的好处,如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在国家外交部的协调下,许多滞留海外的港人都可以安排回港,并且过去国家在很多次撤侨行动中,都帮助港人安全回家,这都是国家强大带给港人的益处。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和捍卫“一国两制”,才能促进香港社会的繁荣发展。
那么应该如何保障“一国两制”在未来顺利的实施呢?我认为基本法在其中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要巩固好基本法的地位。而如何做到这点?我想或许有个方向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那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和巩固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
为什么我们要强调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呢?在回归祖国的20多年来,香港社会非常少关注内地的法制发展和政策,并且香港社会对于“一国两制”内容的宣传往往只重视“两制”而忽略“一国”,这就造成了今天“本土”极端思潮和“港独”意识抬头。我们必须明白,“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而基本法的来源和依据正是宪法。
首先,基本法是根据宪法来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同时,基本法序言第三段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这已经充分说明基本法的来源是宪法。所以说,没有宪法就不会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基本法的存在。再者,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这在不少实际案例中有充分体现的。可见,当我们谈到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法律,必须同时讲宪法和基本法。
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现时香港社会很少提及宪法在香港的地位,甚至个别人对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也有所质疑。这就导致香港有相当一部分人误认为基本法是“独立”于宪法存在的,甚至认为基本法就是香港的宪法。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每当有争议事件需要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时候,一些法律界人士就认为中央“干预”香港事务,“破坏”“一国两制”,更有一些公职人员公然挑战宪法的地位,认为只需要效忠基本法就可以,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因此,在未来,我们必须要大力向香港社会宣传宪法和基本法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公职人员的宣传力度更要加强,以彰显宪法的权威性。
在未来,我们必须要大力向香港社会宣传宪法和基本法之间的关系。2019年12月4日,香港励进教育中心在香港会展中心举办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不少香港中学生也参加了座谈会。图为会后他们在主席台前合影留念(图:中新社)
在未来进一步完善基本法
除了强调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外,我也注意到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也就要求我们需要与时俱进调整相关的政策。因为基本法已经走过了30个年头,中间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外,并没有再对条文进行过调整,因此在香港出现新形势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积极和认真思考在未来进一步对基本法进行完善,从而保障基本法以及“一国两制”得到更好的实践,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
在过去的一年中,香港的爱国爱港力量经历了挫折,但是这也让爱国爱港力量成长,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制度自信!“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是一个创举,确实可以解决不同文化和制度之间的矛盾。基本法虽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仍然是维持香港社会繁荣稳定的法律基石,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坚决拥护基本法,坚决拥护“一国两制”,共同携手助力香港跨越困难,迈向美好明天!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20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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