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执业律师 黄国恩
昨日(11月6日)早上来届区议会参选人、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与助理于屯门街站遭一名男子持刀袭击,刺伤胸膛,其助理亦受刀伤,施袭者当场被捕,何君尧与助理送院,幸伤势不重。好明显凶徒的整个行动是有预谋、有计划的,首先送花假扮是何的支持者,出其不意的在袋中拿出尖刀就直插何君尧的胸膛,这是要夺命的企图谋杀!案件性质十分恶劣,对所有区议会参选人都是一种暴力威吓,警方应加速调查搜证并加快检控,把凶嫌带上法庭,绳之于法。
对于一个文明公平的选举,候选人参选应免受袭击的恐惧,但从种种迹象看来,今次区议会选举似乎充满著选举暴力,与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选举相去甚远。自今年6月初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为借口引发的反中乱港暴乱发生以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法治受到冲击,暴徒横行,许多公共设施,尤其是地铁遭到暴徒严重破坏,不同政见的市民遭到围殴毒打被“私了”,中资机构银行、支持政府、建制商户店铺遭到恶意破坏、甚至纵火,损失不菲,市民生活大受影响,苦不堪言!这些暴徒自私凶狠,找借口四处破坏纵火,并特别针对中资机构、银行机构及支持建制或警队的商铺企业,过去的星期日更袭击破坏新华社香港新分社,并肆意纵火,行为令人齿冷。针对今次区议会选举,至目前为止,已有不少的建制派区议员办事处遭人大肆破坏包括纵火和灌水,竞选海报横额被恶意破坏,多名参选人及/或其义工被起底及在做街站时被围堵滋扰,针对建制派候选人的抹黑诽谤海报随意张贴,甚至连张贴支持建制派候选人海报的商户也被恐吓会受到攻击破坏,因而很多商户不敢张贴建制派候选人的海报,最近更有候选人的义工疑因政见不同而被人蓄意开车撞伤,候选人被袭击,再加上现在何君尧被刺,凡此种种,对于这些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及选举舞弊行为,特区政府好像视而不见,完全没有特别措施处理,确保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选举,衹是官僚的萧规曹循,在这种社会氛围与黑色恐怖下,候选人与市民都担心人身安全,而政府又没有特别防护措施下进行区议会选举,会公平吗?
这次持续五个多月的特区骚乱是一场典型英美反华势力勾结台湾台独势力、港独势力及本地汉奸走狗在背后筹画的一场颜色革命,旨在夺取香港的管治权,政治目的明显不过,大家眼见很多疑似暴徒或其支持者、明独暗独份子都纷纷报名参加这次区议会选举来分享暴乱“成果”,便可略知一二。很遗憾,特区政府不同选举主任有不同的标准,未能依法充分地把关,除了DQ了一个黄之锋外,上述问题候选人差不多全部过关入闸,包括明目张胆以“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为口号的候选人!真令人无言!要知道在特区宪制上,区议会有其责任和权力,即117席特首选委,以及立法会内的区议会界别议席,如果区议会失守,除了区议会地区行政会给港独分子及暴徒支持者把持外,就意味著以上重要席位也会全部失去,对特区的管治权将有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何君尧议员被刺受伤敲响了今次区议会选举受暴力影响的警号,意味著区议会将不能在公平公正安全的情况下举行,如果情况继续恶化,特区政府应根据《区议会条例》押后区议会选举,甚至取消今次选举,待暴乱平息,社会回复和平理性后,再举行区议会选举,这样才公道、才公平。
特区区议会选举是特区民主制度的体现,不单是政府,社会各届都有责任确保整个选举过程在公平、公正与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不能受到威吓、滋扰、暴力和舞弊所破坏。很遗憾,除了暴徒暴力肆意破坏外,特区有些市民反中、恐共上脑,被误导也好,甘心情愿也好,仍然不与暴力切割,对黑衣暴徒暴力破坏无动于衷,反而辱骂及抗拒警方执法,变相支持暴乱的持续,增加平息暴乱的困难。再加上特区政府在止暴制乱方面,未能上下一心,缺乏周详平乱计划,特区政府也没有强而有力的中央统筹各个部门行动,止暴制乱,活像一盘散沙,见步行步,制暴表现差强人意,好像只有警队独力对抗暴徒,情况极不理想。特首及特区管治班子责无旁贷。
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4日晚在上海接见了特首林郑月娥,对林郑特首及其管治团队的工作也充分肯定,并表示对她绝对的支持和信任。习主席重申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仍然是香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依法制止和惩治暴力活动就是维护香港广大民众的福祉。希望习主席的说话能对林郑特首及其管治班子起了积极的作用,有祖国作为特区政府坚实的后盾以及全力的支持下,拿出有效的策略和计划尽快平息暴乱,让香港回归平静,在和平理性下举行选举,才会有公平的选举结果。区议会选举是特区一个极为重要的选举,对往后立法会选举,特首选委选举均有重要的影响,特区政府不能掉以轻心,为要举行选举而举行选举,今次暴乱是一起政治事件,特区官员必须审慎行事,不能尸位素餐,必须负责任,有担当,紧记“为官避事平生耻”,绝对不能在极不公平的情况之下进行选举,让建制派丢失区议会议席,让港独分子及暴力支持者骑劫区议会,影响议会民生工作,影响香港的有效管治,破坏一国两制。市民大众亦应擦亮眼睛,不要把选票投给支持暴力、破坏香港的人,香港才有希望。
作者为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香港中律协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