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似瘟疫般在本港蔓延。在香港国际机场近日的非法集结事件中,肆意阻挠甚至推撞各地旅客,有内地旅客甚至记者被暴徒以索带捆绑、殴打,擅取其身份证明文件更将之上载到互联网公开。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有关人等已涉嫌触犯非法禁锢、袭击、暴动等罪行,而危害机场安全一旦罪成最高更可判终身监禁。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细数了暴徒或已干犯的多项刑事罪行,包括非法禁锢,最高可判监7年;非法集结,最高可判监五年;普通殴打,最高可判尽一年;伤人,最高可判3年监禁;刑事毁坏,最高可判监十年;袭警,最高两年监禁等。根据《航空保安条例》第十五条,关于危害机场安全的罪行,最高更可判处终身监禁。
在民事方面,他指出,暴徒非法集结所造成的机场损失,从法律角度而言,都是可以索赔的。事实上,今次已导致机场损失严重,所有参与者都有连带责任,市民不应再参与这样的违法活动。
黄国恩还批评,暴徒所为已经如同“癫狗”,前日在机场针对内地同胞所做的简直“离晒谱!”他说,在中国的国土香港,竟然有国民被这样侮辱、糟蹋、打伤,简直是一种耻辱。“是对国家的一种侮辱,是香港的耻辱!”
来源:文汇网
专栏作者黄国恩为香港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